特务,在上海极斯菲尔路(今万航渡路)七十六号建立了直属日本大本营指挥的特务机关(后划归日本在上海的特务机关——“梅”)。①
之后,恐怖暗杀,便屡屡发生。如以“国民党铲共救国特工总指挥部”名义,向各家抗日报刊的主持人、编辑、记者分别投寄恐吓信,声言如冥顽不灵,依然抗日,即缺席判以死刑。《大美晚报》副刊《夜光》编辑朱惺公在接到恐吓信后,立即在《夜光》上发表了公开信《将被“国法” 宣判“死刑” 者之自供》,指斥恐吓信为绑票式之“判决书”,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警告敌伪:“贵‘部’即能杀余一人,其如中国尚有四万万五千万人何!” 一九三九年八月,日伪特务暗杀了朱惺公。②
类似事件,屡见不鲜。
明珍身处公共租界,虽未曾亲历日军的种种恶行,可是报纸与电台,口耳相传,日本人再往自己脸上贴所谓“共荣”的标签,也堵不了悠悠众口。更遮盖不了国人的眼睛。
明珍知道特务在租界内也猖獗活动,刺杀抗日活动者。她当日答应了淮闵,是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不帮助淮闵,他就不得不冒险亲去,很可能就此落在日本人手中。而她,不过是一个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富家太太,走进走出,不太容易引起怀疑。
即使如此,明珍也不愿意教殊良知道。
万一事发,殊良一无所知,是最最安全的。
渐渐走近纪家药房,明珍倏忽眼睛一亮。
“殊良,我走不动了,你去替我买一支棒冰可好?”明珍指了指不远处卖冰棒的小贩。“我想吃奶油棒冰。”
殊良点了点头,明珍近来胃口不佳,许是疰夏的缘故,偶尔吃跟冰棒,也是好的。
殊良穿过了马路,朝对面卖冰棒的小贩走了过去。
明珍暗暗吸了口气,走进了罗森堡西药房去。
药房的布置,同三年前,她最后一次来时,并无二致。
听见门声,有人自柜台内站起身来,看见明珍,那人微微一怔,不是不意外的。
“明珍。”大卫·罗森伯格转出柜台,走向明珍,“你怎么来了?”
明珍嫁为人妇,他就再不曾见过她。听说中国女子嫁了人后,规矩是极多的,不可以同异性单独相处,或者有太过亲密的接触。不料,三年之后,他们又见面了。
“我时间不多,大卫。”明珍趋近大卫·罗森伯格,“附耳过来。”
大卫·罗森伯格微不可觉地皱眉,还是依言凑近明珍,听见明珍唇间极低地说出一句话来。
听完,明珍与大卫同时撤身,拉开彼此的距离。
大卫眉头拧得更紧。“以后不要冒险,明珍。”
他知道现在外头特务活动猖獗,不是万不得以,淮闵不会以这种方式传递信息,可是,怎么可以是明珍?
怎么可以让明珍涉进如此危险的事当中?
他们是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但——明珍不是!
明珍点点头,再不多说什么,转身走出大卫的药房。
一出门,明珍就看见殊良执着两根奶油棒冰站在门前。
看到明珍出来,殊良一支递给明珍,什么也没有问。
明珍伸出手去接棒冰,才发现自己早已经捏出一手心汗来。
“想回家了么?”殊良挽起明珍。
明珍点点头,她只觉得自己两腿发软,浑身发抖,若不是殊良挽着她,明珍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回家去。
冰凉的棒冰拿在手里,浓郁的奶油味儿,惹得明珍一阵反胃。强忍到回家,明珍再也隐忍不住,“哇”地一声,吐得翻江倒海,随后,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注①:引自中国历史抗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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