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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倾天下》

第五十三章
不用我操心,形势一片大好。

    小媳妇熬成婆,我总算找到了一点做一方地霸的感觉,再想法子捞点良田千顷,招聘一群狗奴才,离我的幸福恶霸生活也就不远了。

    趁康熙现在对我不错,赶明儿向他讨一个圣旨,也就相当于现代的授权书,让我当独一无二的格格恶霸。

    然后拿着圣旨和一个条幅,带着家仆阿大阿二阿三,让他们分别牵着三大条护花犬(取名四四,十三,十四),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上横着走,横着走嘛原因有二:一标志着咱就一恶霸,二也便于咱看清群众样貌好下手!

    如果碰上了众阿哥,哼,不怕,晾圣旨:四阿哥敢拦就放十四(护花犬),十三阿哥敢拦就放四四,十四阿哥敢拦就放十三!

    总之瞅到小美男就抢,抢到就抱着小美男,打上写着"我选择,我喜欢"口号的条幅,领着一帮狗奴才华丽丽地回家——

    能达到这一境界,也算对得起我穿越三百年的辛苦了。

    然而现实是黑色幽默的,总掌内务府的二阿哥居然把当初选秀时因在御花园河水里救起十八阿哥而跟我见过的那个大个子太监毛会光指派来做随园的掌园太监。

    毛会光因救十八阿哥有功,事后便被调出御茶房,在十八阿哥身边服侍,当时我入了太医院,在待诊处值班时候还见他跟着十八阿哥来过一次,后来听说此人头大脑小,没多久便换了宫里其他地方当差,我扈从出京随侍十八阿哥的一路上,有时想起,随口问问十八阿哥,十八阿哥也不知道,只猜是做力气活一类去了,哪里想到这当口又冒出头来。

    那日我下了值,第一日搬进随园,毛会光率领一众服侍人来给我请安,好不唬了我一跳,毛会光这人是个老实人,就是长的像打手,不像太监,他的脸部轮廓是标准的国字脸,即使没胡子,瞧上去还算像个爷们,只可惜天生一副暴牙。

    我不歧视暴牙,暴牙很好,暴牙可以刨地瓜,下雨可以遮下巴,喝茶可以隔茶渣,野餐可以当刀叉,暴牙真是顶呱呱!

    但偶尔看一眼顶呱呱不要紧,问题是他每天一等我下班吃过晚饭后就准时笔直站我面前向我滔滔不绝汇报起码半个时辰的园里情况。

    他现在的口才练得不错了,我却是那个汗哟,近距离看他说话的视觉效果真是严重影响我的消化系统正常运作过程。

    最惨的是我命令他不要向我汇报吧,他就明显失落,连着几天像霜打的茄子似的在我面前转来转去,我更看得难受。

    要叫二阿哥换个掌园太监给我吧,二阿哥愣是迟迟拖着不给我办,还弄得毛会光也知道了,找到我磕头哭了一场,自责办事不顺主子的意思,并且一面哭一面把左右开工把自己腮帮子打得通红。

    我看出二阿哥那里肯定是有话给他,也不忍逼他太过,好在园子里的事七七八八也都办得上了轨道,我渐渐适应过来,也就无可无不可。

    年关愈近,宫里头都在忙,乾清宫每日进出的人更多,经坠崖一事,我如今有了名声,虽是侍卫,到底女孩子家,康熙不愿我露面太多,减了我不少事情,但平日若有赏赐,我的那份儿倒也不比别人少,反正钱多事少离家近,我乐得轻松,上班不过应个卯儿,成日只在随园或游乐或看书,十分自在。

    宫里既然忙起来,那些阿哥也都早就建府的,没谁闲着,只十三阿哥时不时亲来我这借本医书,叫我陪着说会儿话散散心什么的。

    秋荻时十八阿哥爱学枪,康熙奖励他,御赐下两枝特制的西洋连珠短火统,因他年纪小,就先交十二阿哥代他收着,等回京刻上了字再给他,谁知不等回京十八阿哥就病逝了,两枝短火统便辗转交到我手上,算是一份纪念。

    当初我在大草原上跟十四阿哥比枪,十三阿哥曾表示过不喜欢我打枪,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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