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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

惊鸿一瞥
前进,也不见驾车人高声呼喝,只随手轻轻一提缰绳,行驶中的马车便悄无声息的停了下来,一点颠簸都没有。见此景,众人眼光越加闪亮了,要知道,马车好用,好车夫难寻呀!

    这种新式的马车驾车的手法繁杂,总体而言,马匹所用越多,对车夫的要求就越高。

    一些王公贵族虽然按品阶能使用六匹马,但平日里一般也都是两匹马出来行走。一个是太招摇,另一个就是能娴熟安全的驾驭六匹马马车的车夫实在太难找。不比寻常,这种马车车速快,一个不小心翻了车,那可就是性命攸关,实在马虎不得。所以一般大家宁愿少点排场,也要安全第一。

    随着马车门从里推开,也不见放下脚踏,里面就“噌”的猛然跳出一个七尺多高的壮汉下来,让没有心理准备的众人唬了一跳。

    这么大冷天,这汉子却只穿了一件胡服骑装式样的单衣,头发用丝帕发带束在头顶上,脚下踩着双带银扣的皮靴子。长腿大手,形体健壮结实,憨憨的颇为英气的脸,浓直漆黑的眉下,一双圆溜溜的大眼闪闪发亮。是个虎生生的年轻人。

    只见他三两步走到那倒地的小乞儿面前,一只手一提溜,没费什么劲,就拎着脖子把人整个提了起来。

    看着这般情景,就是没什么善心肠的城门卫都倒抽了一口气,看这汉子的架势,那小鸡样的小乞儿估计禁不起他一下摔的。

    “小姐,是活的。”将人提在手里,浑然不在意的甩了甩,那汉子边往回走,边轰轰的道,嗓门大得众人都情不禁的伸手去揉耳朵。

    且不管众人听了这话如何别扭,那马车又有了动静,从里面伸出一只手来。

    那是一只没有任何妆饰的素白的手。

    手指修长,没有精心保养的长长指甲,没有涂得鲜红的馨香蔻丹,手指上没有耀眼的宝石金银,腕上也没有名贵的玉镯珠链,就是那牵露出的衣袖的一角,也不是贵族小姐所喜欢的任何一种名贵的丝绸绫罗,不是任何一种或优雅或绚丽或娇柔的颜色,只是一段普通的黑色广袖罢了。

    只是这黑色,不知为何,覆在那只手上,立时也似乎深沉的尊贵起来。

    没有任何怀疑,人们心中都无比的肯定,仅一只手便能有如此气度的主人,一定是一个尊贵非常的贵人。

    是的,是贵人,而不是美人。以单纯的美人来臆测这样一只手的主人似乎浅薄了,这一只手在这一刻所表现出来的气势带给人的感觉,让众人不约而同的撇去了脑海中更容易浮想联翩的美人的想象,而肯定的以贵人相称。

    说来复杂,其实不过是一个瞬间,当人们还沉浸在这样一只手的风采上窒息的时候,那声音洪亮的汉子已经提溜着吓得似乎动也不会动了的小乞儿面对着马车。那样的一只手就搭在小乞儿黑乎乎瘦干得跟鸡爪子一样的手腕上。

    那小乞儿想必是抬头正面看见了马车中人的脸,呈现出一种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震惊的、呆滞的表情来。

    这样的表情,让人不由得想推开了他,自己挤到马车前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何等人物、不过这车、这马、这人,隐隐表现出来的气势,让人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不过两三个念头的功夫,那只手便已经收了回去。没听见她说话,但壮汉似乎是已经了然,甩着手中那痴呆状的乞儿,用他的大嗓门问道:“喂,小子,我们庄里还缺下人,你干不干?”

    小乞儿显然是还没回过神来,径自望着马车内,眼睛瞪得老大,脸上还是一副痴呆的表情。

    壮汉摇了两下他还没反应,不高兴了,提溜着把他转过来举到面前,瞪圆一双本就铜铃般大的眼睛,怒道:“小子,到底干不干?快点说,别耽误吕爷我赶回去吃饭!”

    小乞儿被突然近距离凑到眼前的怒目张飞样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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