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现在存钱,是为了两个人的将来。
凌格撇撇嘴,开始把匣子重新埋回去,等埋完了,她也没力了,指甲里塞满了泥土,不行啊,等会还要去酒楼上班,这个人卫生还是很重要的。
她使劲抠,使劲挑,力图把藏子啊指甲里的污垢给弄出来,正抠的欢,一个清雅又斯文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小格 ”
一个用力过猛,左手小指甲给弄翻了,凌格吸着冷气把还藕断丝连的指甲给撕下来,疼得声音发颤“ 难……难侵公子?”很好,从难亲到难侵,已经是质的飞跃了。
沈岚钦披着外衣,长发和夜色融合在一起,语气意外的有些清冷“ 你的手怎么了 ”
“ 手没事 ” 凌格打哈哈“ 就是手指甲断了,还省得剪了,呵 ”
不好,凌格暗想 ,沈小受怕是看到了刚才的事,不过看到也没关系,她又没有做实质性坏事……不过据她揣摸,正人公子大多有心理洁癖,她这种行为大概已经触及到难亲公子的底线了……
触到就触到呗,本来凌格是无所谓的,但被沈岚钦清澈真诚又略带威严的眼神扫到,又不由自主觉得理亏,气焰一缩,肩膀一耷, 气势明显不如对方“ 你……你都看见了?”
沈岚钦蹙起眉,道“我本已睡了,听见外头有声音,担心你便出来看看 ” 他见凌格如坐针毡的表情,不由心里一怜,放柔了口气“ 把手给我看看 ”
凌格赶紧摇头“ 不用了,我手脏 ”
“ 小格,你既有才学,何不去应试考取功名?”
这个问题问的好,首先她没有孟丽君的才智更没有高尚的理想,爱党爱人民?她团费已经交足十年,已算功德圆满就饶了她吧。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她虽然平胸,但好歹女性特质仍在,她非常有自信,自己绝对,肯定没法鱼目混珠——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的。
于是脸色一凛,凌格对上沈岚钦的脸,深呼一口长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加实诚实意“难亲公子,你难道不懂吗……官场黑暗,我一个人带着小封实在太危险,而且我对入世并没有兴趣…… 那些诗词,只要能流传开来,出自谁的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的价值能得到发挥,只要世人喜欢它们就好了,出自谁的手笔其实已经不重要了,我一直觉得,好的事物是属于全部人的,你觉得呢,难亲公子?”
事实证明,凌格乱掰的能力又上了一个档次,如此圣母的话脱口而出,连个鸡皮都没起,甚好。
沈岚钦见凌格神色真挚,清瘦的身子在夜风中显得格外单薄,独有眼睛亮晶, 让人不忍责备“ 我只是不愿你的心血被别人使来用,小格 ”
受啊受,为啥子你心地那么善良呢?女人如她,活生生就是用来做炮灰绿叶的料啊,在这种人格面前,是男人都知道怎么选择的,对吧: “ 谢谢你,真的,可是我要养活自己和小封…… 我以后想做点小生意,没有资本一切都是空话 ”
沈岚钦欲言又止,似乎想要再说些什么,凌格见他耳尖红通通的,充血一样,好奇道:“ 是不是冻着啦?你身体不还没好吗,快进屋啊 ”
这事就这样在凌格的敷衍下不了了之了,凌格从此再也不在自家对暗号了,因为她受不了沈岚钦正直又清明的目光,就像X光线一样要把她骨子里的阴暗,见不得光的脏东西都扫出来。
真让人自行惭愧,偶尔在夜晚和沈岚钦闲聊的时候凌格就会有这样的感叹,像沈岚钦这样条件的男人,还如此平易近人,这样就越显得自己肚子那点小心思无聊卑微起来。
等凌格意识到自己那点无聊寒参的小心眼时,自己也吓了一跳,她根本没必要去羡慕嫉妒沈岚钦嘛,这不是身为一个女人该有的反映,正常分析来看,她应该很自然而然的对美人心存幻想,甚至爱慕……好吧,就算没有爱慕,少女心思总会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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