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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娘家住了半个来月,苏菲越来越恹恹的,倒真有了一点儿下堂妇的样子,别人都以为她被王府给赶出来,难免伤心失落,便更是远远的躲着,只有苏菲自己知道原因:闲的。原先还有几本新奇的书看看,有那么几个各怀心机的女人斗斗心眼或是口齿,还有个老板和老板娘要小心伺候,日子长了腿一样跑得飞快,难得可以睡个懒觉或是闲散上几天,就觉得很快活。如今苏菲觉得十几天过的就像一天一样单调,一天又像十几天一样漫长,想到还有以后的无数个日子,都要在这个晦暗的小天井里过去,她突然有些不寒而栗。老典仪是仰仗祖辈的军功得的荫封,满洲人家里都没有读过几本书,苏菲原与这个名义上的阿玛无话可说,但是自个枯坐房中更没有意思,倒是听老典仪说说祖辈的功勋,颇有些传奇色彩,就当听评书了。尤其是午后,坐在堂屋的炕上,几束阳光斜照进来,两盏清茶,一碟小点心,可以消磨一整个下午。
又是一个阴霾的午后,苏菲午睡醒来,闲坐了一会儿,便又去前院老典仪的正房去听古记。在门口正遇见老典仪,穿了一件出门的青色长袍,外罩玄色的马褂,苏菲便说:“阿玛,您要出门?”老典仪笑道:“我去大酒缸喝一口去。”“大酒缸?我也去。”老典仪一怔,就笑着答应了。
苏菲跟着老典仪,过小街,穿陋巷,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底的小酒馆坐了下来,这酒馆小到连个招牌都没有,门口摆这一个特大号的酒缸,熟客们就把这酒馆称为“大酒缸”了,不大的店堂只有两张半桌子,一家三口人各司其职,老汉下厨,老婆子当垆,儿子做伙计,招呼客人。老典仪坐下,便说:“来一碟羊头肉,打一斤酒。”然后告诉苏菲,这家的酒全是自酿的,菜也只有羊头肉一味。然而酒的确是好酒,一杯下口,齿颊留香,回味无穷,羊头肉的味道也很地道,苏菲眼看着老汉在柜台里面取出一个羊头,快刀慢切,切下一片片飞薄的肉来,盛在粗陶的盘子里,从一个牛角里磕上些胡盐,本色原味,苏菲渐渐喝的高兴起来。
再以后,苏菲便经常陪老典仪来大酒缸喝酒,或者去琉璃厂去淘古董,老典仪通常是光看不买,然而一天过的却很高兴。苏菲发现阿玛书虽读的不多,但是世态人情却知之甚深,也渐有了些亲情。也是在陪阿玛闲逛的过程中,苏菲才发现从前是“侯门一入深似海”,似现在这样的小户人家,本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于是她便自己有时也出门闲逛一番,也渐渐品出了趣味。即便在家的时候,也常从穿街过巷的零食小贩那里买些吃食,与春草偷偷的躲在房里品尝,什么豌豆黄、甑儿糕、馄饨、糖葫芦、老玉米、熏鱼儿……虽然不如宫中府里的精致,味道却在其上。琉璃厂一带的旧书铺,苏菲也渐渐都熟悉了,常常一身土的钻到人家的库房里去淘旧书,她并不在乎什么宋版、明版,只要内容新奇有趣,也常有发现,日子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这样的日子,苏菲本以为不会与王府小妾的过去有什么瓜葛了,没想到还是有丝丝缕缕的联系。
有一日,苏菲自己跑到琉璃厂的琳琅居去买书,在后库里扒塌了老板的两堆书,把老板几乎心疼哭了之后,才一头尘土的钻出来,怀里抱着几本破了角的旧书,一脸坦然,毫不愧疚的与老板讨价还价,然后心满意足的抱着淘来的宝贝往家走。今天早上嫂子万氏张罗着给孩子们做春衣,把春草给借去了,苏菲就自己上街,只穿着一件淡青的旗袍,没戴什么首饰,就一只银簪挽住发髻,清清爽爽。正是初春的时候,京城的春天总是分外的冷,今天没有风,阳光也明媚,苏菲心情轻松,脚步都轻盈得沾不到地上的尘土。她正想着回去让春草在廊下朝阳处支个躺椅,美滋滋的看上一个下午的传奇,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这不是秀嫂子吗?”
苏菲一惊回头,居然是十阿哥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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