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败露了行踪……”
“你瓜的啊!都还没确定在不在你就敢跑去找?就算真的在妖狼门那也肯定是严密防守机关重重了啦!加上现在这里那么多高手在边上虎视眈眈,你就不怕别人黑吃黑?”我低声咆哮,扶着他的胳膊一拉,他的眼神痛楚毕现,偏偏那张扑克脸就是没多大变化,真是天生当特务的料啊,永远都是那付表情,说真话说假话完全都分辨不出来。“伤得很重?”我毫不迟疑扶了他的身子开始捋衣服。
“不要!”不夜奴一把抓了我的手,很坚决的摇着头。
“你那叫什么表情什么眼神啊!不要曲解我的好意行不行?我都不担心你非礼我,你倒还担心我非礼你?”我抓狂,就算我要找人强~暴也不找这种没多少面部特征丢进人堆也找不出来的好不好?“你喜欢穿得像个飞贼,无所谓!不过拜你的打草惊蛇所赐,以后要想接近那个地方就更难了。更何况人家大部队立刻就会追过来了,你还希望套着这个来跟人家解释其实你的动机很纯洁?”
不夜奴微微一皱眉。真的是微微,要不是我成天对着他张黑桃K的脸,还真是很难分辨他那极度无差异化的表情。
“少废话,叫你脱你就赶紧的!平常你是大哥我是小弟,现在我是尊主你是属下,乖乖给我听着!”唰唰几下,那件黑色的夜行衣很快就被扒了下来,剩下一身简单的底衣布裤。
他一脸临近崩溃的神色死瞪着我,仿佛在研究一只躺在标本瓶里绝版物种。
我可没时间反瞪他,从窗子边上拖过铜盆,直接把那身染血的黑衣塞进去,点火,然后迎着那熊熊的火光爬了回去,从我的万用大包袱里掏出金疮药。附注一下,我从来不打无准备的仗,于是此包袱就在小叮当百宝袋的启发下华丽诞生。
“伤在哪儿?”
“不……不用了。我自己上药即可。”
我也不跟他磨蹭,顺手把药甩给他,自己爬回床上,慵懒的趴成一堆。
“你能不能转过脸去?”
“你一个大男人还那么多讲究!什么人啊!我对你一没兴趣,二没性趣,那是纯正的革命情谊!你不一直当我是哥们儿吗?”我虎着脸开吼,“我都有胆量看,你还没胆量脱?”
唰,系带拉开,沾染了血迹的雪白底衣滑落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