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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作妃为》

第四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一百一十四章 李白,对不起
死狐狸,自己写的诗是抄袭自己家乡一个已故几百年的人的。

    凤景澄认真的一首一首的观望下去,如果不是曾经看过苏晴晴做的诗,打死他也不相信这会是出自苏晴晴之手。从她的形象怎么也跟才女挂不上钩,但从小说到诗词一切都摆在他眼前,让他不得不相信苏晴晴就是货真价实地才女。当看到最用一首《从军行》的诗后。凤景澄也忍不出叫了声好。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这首诗以短短四句。刻画了一位无比英勇的将军形象。首句写将军过去的戎马生涯。伴随他出征地铁甲都已碎了,留下了累累的刀瘢箭痕,以见他征战时间之长和所经历的战斗之严酷。这句虽是从铁衣着笔,却等于从总的方面对诗中的主人公作了最简要的交待。有了这一句作垫,紧接着写他面临一场新的严酷考验----“城南已合数重围”。战争在塞外进行,城南是退路。但连城南也被敌人设下了重围,全军已陷入可能彻底覆没地绝境。写被围虽只此一句,但却如千钧一发,使人为之悬心吊胆。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呼延,虽然凤景澄知道指的是什么,猜想这里应该是指敌军的一员悍将。我方这位身经百战的英雄,正是选中他作为目标,在突营闯阵的时候,首先将他射杀,使敌军陷于慌乱,乘机杀开重围,独领残兵,夺路而出。

    诗所要表现的是一位勇武过人的英雄,而所写地战争从全局上看,是一场败仗。但虽败却并不令人丧气,而是败中见出了豪气。“独领残兵千骑归”,“独”字几乎有千斤之力,压倒了敌方地千军万马,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诗没有对这位将军进行肖像描写,但通过紧张的战斗场景,把英雄地精神与气概表现得异常鲜明而突出,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将这场惊心动魄的突围战和首句“百战沙场碎铁衣”相对照,让人想到这不过是他“百战沙场”中的一仗。这样,就把刚才这一场突围战,以及英雄的整个战斗历程,渲染得格外威武壮烈,完全传奇化了。诗让人不觉得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批残兵败将,而让人感到这些血泊中拚杀出来的英雄凛然可敬。象这样在一首小诗里敢于去写严酷的斗争,甚至敢于去写败仗,而又从败仗中显出豪气,给人以鼓舞

    凤景澄从这首诗的墨迹来看,明显是后面加上去的。因为跟前面的那些对比,这首诗墨迹明显湿润写,长年练字的凤景澄怎能看不出这一点。想到宇文瑟就快要出征了,难道写这诗是因为宇文瑟而有感而作。

    “小晴晴,这首《从军行》写的不错呀,没想到你还能写出这种军事上的诗句,让我越来越看不透了。”凤景澄说道。

    其实这是苏晴晴也想上战场,一时才想到了《从军行》这首诗,但诗的内容跟自己的想法是不一样的。自己可没妄想当一个将军带兵马上阵杀敌,那可是要杀人的。别说杀人了,自己就算看着别人杀人都要吓死来。

    “其实我今天早上去找了大色狼,想让他把我也带上,可他没有同意。这首诗是昨天做了一个战场上的梦才写出来的,怎么样,本小子够有才华的吧,连战场都没见过就可以写出这样的诗句来。”本来苏晴晴想自称本小姐的,但这才发现身边还有林进祖在,立刻改口为公子。苏晴晴说完这话,自己也佩服自己能扯的本领了。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呀。而自己现在是战场没参加过,看都没有看过。写出这样的诗,也的确只能用绝世才女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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