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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恨》

第七十七章:马踏匈奴英名传
分不清方向。

    “会不会迷路了?”连赵破虏的渐渐有些忧心了,在这片汉人不熟悉的草原,匈奴人有着天生的优势。盛名如飞将军李广,还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在上面迷失方向,若非长信候柳裔,只怕如今还苦苦在封侯的道路上挣扎。

    “不会。”他们在草原的星空下露宿。薛植指着天空上明亮的北极星,“长信候曾说过,无论人在哪里,那颗星星,永远指着正北方向,只要天上还有它,我们便不会迷路。”

    “长信候真是达人啊,”赵信微笑道,“有时候,连我这个匈奴人也比不上。这片土地,便是我也没有踏足过。”

    “当年,若不是长信候,只怕我早就投降匈奴了。”他感慨道。

    “从焉支山一路往西北,便是皋兰山了。”赵信肃然道,“古老相传,皋兰山是匈奴人的圣地,在那里,定然会遭遇匈奴人的大军。”

    “好。”霍去病豪迈的将水壶中的水灌入口中,将水壶扔远,道,“明日继续行军。”

    纵然是汉军铁骑行军快如闪电,路遇匈奴人也都赶尽杀绝,不肯留下半个活口,当他们在草原上奔驰千里,到达皋兰山下的时候,草原上的人也就都知道了有这样的一支铁骑骑军。皋兰山下,霍去病遇上了他驰骋草原以来面对的第一支匈奴劲旅。由浑邪,休屠等部落精壮男子组成的四万匈奴军。

    一万骑军对四万匈奴人,却没有一个人感

    ,这些日子以来的急速行军,以及围剿匈奴部落,激们体内隐藏最深的好战因子。就是这些匈奴人,侵我国土,淫我妇女,杀我家人,终于有一日,当汉人像一把锋利的刀插在他们腹部,还有什么理由不奋起一战。

    这本来就是,他们远离家乡千里奔袭的目标。

    当不成功就成仁的念头在每一个汉军脑中闪过地时候,一场鏖战就开始了。

    匈奴人惊异于汉军如此猛烈顽强地战斗力。记忆里。那些永远软弱。似乎伸出手指就能推倒的汉人忽然间便的比长生天的狼还要强悍,当踢踏的马蹄声踏过匈奴人的心脏,匈奴人不得不承认了,这是一支比他们想像中强悍太多的队伍。

    一场战争下来,歼敌近千,自损三百。

    霍去病命人在皋兰山下休息。独自一人站在夜色里,看着在黑夜里耸立的皋兰山。

    平心而论,所谓的皋兰山,其实还没有他曾经爬过的华山险陡。

    霍去病记起出门前娘亲说地话。

    他是娘亲唯一的儿子。

    如果不能战胜的话,他便不能活着回去见她。

    所以。只准胜,不准败。

    胸口处的锦囊无比的柔软,从陇西出来,奔驰了那么久,也不曾丢掉。

    他记不清三个尊贵的公主表妹地喜好,却一直记得。那个女孩子,不喜欢杀戮。

    无奈。他天生便似是为了杀戮而生存的人。马踏匈奴,是他地梦想。

    在梦想即将看的见实现的时候,他无法入睡,想到了很多。

    比如长安城里永不止息的后宫争斗和皇上含笑的脸。

    舅舅说,那是他们地幸运。遇见了这样一个皇上。

    才有。策马带兵,守卫疆土地机会。

    可是,舅舅在那场宫斗中被波及闲置。无法带着大军,再度踏上匈奴人的土地。

    他想起月前卫长公主的大婚。

    他亦到了娶亲地年纪,出征前,母亲已经开始帮他挑选贵族世家的小姐。

    可是,他的梦想在这片草原上。为了他的梦想,他随时有着再也不能回归故乡的准备,这样的他,如何能够牵起一个好女子的手,给予她一生的承诺。

    “去病,”赵破虏清朗熟悉的声音喊道,“去歇歇吧,行军这么多天,你也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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