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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灵襄,我待的地方叫“花满楼”,里面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女子,都被人称为“姑娘”,只有我,人们更喜欢在叫之前加上两个字“花魁”,呵......看到这里应该明白了吧,是的,那里其实就是青楼,而我就是无数青楼女子中的一名。灵襄这个名,并不是入青楼之后老鸨给我取的名字,而是我的本名,我喜欢这个名字,它让我想到荒野之上那灵动而又狡黠的狐狸。而我便做那混迹于人间的狐狸,在人来人往中寻找我的一片天。
大家闺秀讲的是琴棋书画,而我被人争相传讼的则是琴、画、舞、酒,多少王孙公子为此一掷千金亦不曾皱一下眉头。
琴,我向来只用单手弹琴,即使再复杂的曲子亦不用第二只手,多少人羡慕我,想要学得一二,他们却不知我为此练了多少年,更不知我为何执意不用第二只手。
琴是要弹给知音人听,在青楼三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不知见了多少男人却始终未能遇到灵襄心中的一心人,所以这琴弹的冰冷不带感情,可笑这些自称精通音律的人竟未能听出半分来。
画,我喜欢画,一样也喜欢撕,而且我只撕自己画的东西,因为我画功再好亦画不出自己未来的图样,画不出灵襄的一心人,所以我只能撕,每一次老鸨看到我撕画都心疼得不得了,因为这每一张画都有人出价百两以上,可是我偏喜欢与她对着干,每次瞧她心疼的模样我都会很高兴,那种高兴足以让我忘却身陷青楼的苦恼。
能得琴画双绝者已是世间少有了,何况我还有倾城的舞,所以我从不愿委屈自己,哪怕如今我已沦落在青楼。
还记得那年我以舞夺魁的情景,惊倒了多少人,十丈软红在我手中化做了漫天飞舞的红枫,片片如火,迷了众生的眼,亦迷了灵襄的心,总以为自己便是那如火的枫叶,飘零于人间。
酒,人说千杯不醉,我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是几杯,只知我从未醉过,做为欢场中人,这无疑是有利的,我陪酒卖笑,却从不卖身。并不是没有人想替我赎身娶我入门,只是在听到一个誓言后都歇了那份心。
想娶我灵襄为妻之人必须立誓,此生不得休妻更不得纳妾,若是已有家室者则须先休妻并散尽姬妾,生生世世只得灵襄一人为妻!
一切直到那天一个很奇怪客人的出现,从未见过来青楼的客人还带着女人的,而且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他要我叫他九爷,还要与我拼酒,呵,拼便拼,灵襄还从未喝输过。
那一晚,我们喝了很多酒,最后醉倒的那人自然是他,不过我也头次有了几分醉意,那个女人一直陪在他身边却甚少说话,最后她扶着他出了门。
第二日他又来了,这一次却没有那个女人的跟随,我们没有再喝酒,而是在雅间中说话,他说他喜欢我,要娶我带我回京城,我笑着喝尽了手中的茶,又来一个。
当他听到我的要求后,毫不犹豫的说着不,他说他不可能答应我的要求,但是我必须要嫁他,这样霸道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我亦头一次正正经经地打量他,他与以前那些人确实不一样,他的眼中有不可一世的张狂,也有深不可测的悲伤,那样的男人叫人心疼亦心动。
我说,灵襄立下的誓是不会收回的,若九爷做不到就不要强求,灵襄虽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但亦听说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句话。
他听了笑着说,还从未有人敢这样和他讲过话。也许这位九爷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我不愿违了自己的誓,亦不愿委屈了自己,纵使明明已是心防失守。
此后,他在花满楼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灵襄也又见过那个跟在他身后的女人,九爷叫她宛卿,可她的名字明明是叫清如,为何九爷要这么叫,他们又是什么关系呢,九爷说那是他的妻,在家里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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