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安排好了,想来是不会有什么大事的,何况我也不准备离开太久,呆上一两年,我会回来的。”
郑维几乎在一瞬间颓丧了,其实,他该看开了……其实经营了那么久,连自己的儿子都保不住的时候……
而郑凯,几乎没想到会那么轻易地说服自己的父亲。
明王爷连着几天都来于府,情儿很会照顾人,总之明王爷是过的极为开心的,而郑华,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那两个即将出征的人的身上了,一个是自己的哥哥,还有一个,是自己的丈夫孩子的爹。
郑华的大嫂钱绣着实好好地哭了几回,然后就缓过了劲开始作着各种准备,郑凯是以于扬的亲卫的身份要跟着去的,带不了家人,于是只能收拾出一个包裹,而在种种忧心之下,那个包裹一天比一天“丰满”。
情儿的事情没多久就完成了,于府多了一个小姐,算是悄无声息的,但是又惊动了太多人。
在各个官员之间流传着的关于明王爷的闲言碎语一直以来就没有少过,这次的事件,明王爷被未婚妻嫌弃又要娶个丫鬟,想来会是很好的八卦吧。
初八转眼就到了。
那天,原本因为怀孕的关系嗜睡的郑华起的非常早,亲手做了早饭,最后一次整理了于扬的行李,然后就开始跟着于扬念叨。
很无语地发现自己有向老妈子发展的趋势,很庆幸于扬不是处于叛逆期的孩子,他很认真地听着妻子的每一句交代。
金戈铁马,至少,出征的部队是无比鲜亮的,只是等他们回来的时候,会不会是穿着沾满了血迹的破烂的盔甲?
这,或许是每个士兵心里的念头。
于扬骑在一匹高大的马上,向天地敬酒,然后照例是一番鼓舞的话,那些话,是昨天郑凯写好了给他的,确实,不得不说郑凯在这方面有些本事,如果是于扬,就绝对想不到这样的话。
郑华没有去送行,其实送别是很残忍的一幕,要站在那里,硬生生地感受离别。
“如何?”行军一天,骑着马的于扬问身边的郑凯,在马匹缺乏的齐朝,他可是走着的,战马,大概也只有边关才有,他们一共两万人,能骑马的不到一百。
“很累。”郑凯说的是实话,原本只是一个弱书生,现在却要走那么远的路。
“坚持。”于扬开口,别人帮不了郑凯。
“我知道,其实于扬,我常常想,以前做错了很多了,当初当官的时候,我绝不是一个好官,收上来的税我会单独扣下一部分,处理那些事务也不用心,然后这次,不想让自己失望。”郑凯背着那个大包袱,步子有些乱,但是背是挺拔的。
于扬的那匹马叫飞鹰,皇帝赏赐的绝世好马,其实这个“绝世”也就在齐朝说说,稍有经验的人都会知道,在齐朝称得上绝顶的好马在那些游牧民族是随处可见的,而这个“绝世好马”,想来那边能骑上的人多了。
拍了拍马头,还有那样柔顺的毛发……于扬无奈一笑,他竟然想起郑华的脑袋了……
小心翼翼地打开马匹左侧挂着的一个包裹,里面是各种吃食,还有形形色色的衣服,一件件都是郑华和戚素心做的,衣服角落里绣着不起眼的花草,但是那分明是保佑平安的……
这一去,到底要几时才能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错字太多了,抱歉,话说,作为一个打字还用“二指禅”的人来说,我速度一快,就会只看键盘不看屏幕,于是……囧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