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的生活,他在各国的巫师界游荡,甚至,他还前往了他曾经不屑一顾的麻瓜世界。拉文克劳的载体果然对他有着深重的影响,这具身体残留下的某些记忆勾起了属于拉文克劳的求知渴望,既然无所事事,他也就顺应本心地进入了麻瓜世界。
然后,一切,似乎都有些不同了。
只有冠冕君自己才知道,麻瓜世界的旅游,给了他多大的震撼。
七年的时间,他过着属于Crown?Entwhistle的平静生活,看书,旅游,研究魔法,偶尔杀人放火,生活悠闲得很,直到今年六月,他感觉到了黑魔标记异样的动静。
他和主魂,毕竟来自同一个灵魂,一时兴起,他索性也到了Riddle的墓地。给抛弃他、害他陷入黑暗数十年的主魂捣捣乱,似乎是个不错的想法?所以,冠冕君Crown当着所有人都面,大声宣称,“I’m Lord Voldemort。”
不会有人知道,他出现在那里,说出那么一句话,纯粹只是闲得无聊想给主魂添乱!
他现在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啊!
冠冕君心安理得的想着。
年轻人的身体,年轻人的记忆,在无形间,已经改变了他很多。是的,他所拥有的只是残缺的灵魂,当初为了更好的占领这具身体,那个赫奇帕奇的思维被他完全抹去,但年轻人的灵魂却被他融合入自身。这个世上,不会有人比将自己切了许多块的Voldemort更了解灵魂,他有这个自信。而融合了年轻人的灵魂,一个忠诚善良、有些天真顽皮的年轻人的灵魂后,不可否认,冠冕君的思维方式,也有了些微的改变。
所以,他本着玩闹的思想,接手了部分食死徒的效忠,跟Dumbledore的凤凰社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输也好赢也好,他如今真的不在乎,等不想玩的时候,将这些食死徒一丢,他继续自己的周游世界之旅,也没什么不好!
可这一切,都在某一天改变。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也会有心动的一天。
仿佛来自灵魂的牵引,在那个衣衫半解、一闪即逝的背影,牵动了他的心。
难道说,这就是爱情?
冠冕君疑惑了。
拥有了年轻人的身体,难道他的思维也开始变得年轻了?
冠冕君轻轻点着下巴,很严肃地思考着这个问题。
不过,爱情,也不错啊。
既然决定放弃Voldemort的身份,背离那个抛弃自己的主魂,那完全换一种生活未尝不好。爱情么,他可以尝试一下,反正,如果不满意对方,杀掉就好了。
所以说,Voldemort的心狠手辣,这个家伙依旧一点不落的继承着。
将给主魂和Dumbledore捣乱的目标改成追求爱情,这位思维受小獾影响,往脱线方向发展的冠冕君开始操纵归入他麾下的食死徒,寻找着那位神秘出现又飞快消失的年轻人。
从对方那天的动作来看,应该是一个不熟练的小巫师,否则幻影移形不会轻易出错。再加上那细腻的肌肤,嗯,Hogwarts在校生的概率非常大。幻影移形都会出错,那迷糊的劲儿,会不会也是一个赫奇帕奇?
被某个赫奇帕奇灵魂同化了的冠冕君有些期待地想着,真希望快点混入Hogwarts,然后找到那只可爱的小獾!
呃,冠冕大人,您老真的误会了……
Hogwarts里,和Blaise争夺着Draco的日记本君小Tom,忽然莫名其妙打了一个喷嚏。
必须承认,不管是哪一个Voldemort,不管那个Voldemort出现了怎样的变异——被切片,陷入三角恋,或者被别的灵魂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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