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四处逛逛?你不知道吧,沿着桃花涧向上走,有一片刺莓地,每到夏天喔,那红彤彤的小刺莓,甜的啊……你问陶韬,他小时候回外婆家过暑假,还因为吃太多刺莓拉肚子呢。”
陈初皱起俊秀的眉毛,摇了摇头:“我平素上山练功,不走那条路,偶尔路过,也没注意到有无野果之类。”
“哦哦,那你是从针松林走的吧?我一猜就是,你肯定和你小叔公一样,喜欢在香炉顶练功,针松林也有好东西啊,一下过雨,林子里就成片地冒蘑菇,都是吸取了陈年老松树的灵气长出来的榛蘑,逮只土鸡一炖,那味道啊……绝了!”
卫总说得眉飞色舞,陈初却听得懵懵懂懂,苦笑着说:“晚辈的确是习惯在香炉顶练功,但那条路走了无数次,也没注意过林子里有没有蘑菇。”
陶韬辛苦地低下头:卫总看起来像是要摔筷子了。
好在卫总还要控制自己的长辈形象,皮笑肉不笑地说:“那你成天就练功,睡觉,睡觉,练功……心无旁骛啊,果然是新一代弟子中的翘楚。”
陈初不知道是没听出来讽刺之意还是装没不懂,肃然说:“人生苦短,修行不易,岂能把时间浪费在睡觉上,如有困意,打坐循环真气几个周天即可,这几年,我已经不在山下祖屋居住,香炉顶附近找了个山洞,一只蒲团,一罐水,足够日常生活所用。”
“也难为你了。”卫总这句话倒是出自真心,陈掌门到底是发了什么昏,这样的弟子也往外派,以前来的几个,虽然说也略带‘出尘仙气’,但没有这么和现实格格不入的啊。
这时候前菜上来了,服务员摆了四碟四碗,柔声细语地一一介绍着菜名,陈初却听得不太耐烦,开口问:“姑娘,我们点了米饭,为何不送来?”
服务员愣了一下:“先生您现在就要上米饭吗?热菜可能还要几分钟才能好。”
陶韬赶紧说:“行了行了,现在就给我们上吧。”
三个比女孩子拳头大不了一圈的精致小瓷碗盛着雪白晶莹粒粒分明的米饭被端了上来,陈初惊讶地看着,随后又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的装修:“卫叔,此处莫非是黑店?这么贵的价钱,米饭还不足我前日吃的五元钱一份的蛋炒饭四分之一多。”
服务员还没走出去,闻言脸都黑了。
卫总恨不能把他的嘴给捂住,强打着哈哈说:“瓜娃子,很幽默嘛……吃饭吃饭。”
他和陶韬都没有就着前菜吃米饭的习惯,应该说,在长乐宫这种餐厅用餐的时候,就没有吃米饭的习惯,陈初倒是一点都没有不自在,端着掌心大的小瓷碗,夹了几筷子‘梅子浸藕片’‘茉莉豆干’‘茶香芥蓝’‘江南绣匣’之类听起来很雅致摆盘也很漂亮,但量不但少,也不下饭的凉菜,扒着米饭吃得很香。
卫总随便动了两筷子就放下了,陶韬对着一桌子的菜,心想,还不如叫夏英杰一起来呢,起码餐桌上的气氛不至于如此……怪异。
不知怎么的,看着陈初安静捧着碗吃饭的样子,眼睫低垂,鼻梁挺直,五官俊秀,乌黑的刘海有些长了,垂了几缕在额头上……卫总原先的一股闷气不知不觉地消失了,这个孩子也不容易,生下来就背负了父母的殷切希望,像一根鞭子一样抽打着他闷头修炼,跟蒙上眼推磨的小毛驴有什么区别?只是名声好听一点罢了。
城里的孩子在他这个年纪,尽管也有很多烦恼,但一旦疯起来,玩网游,谈恋爱,在肯德基谈谈人生理想,在星巴克装装小资达人,唱K蹦迪,PSP不离手,打扮得花里胡哨,该玩该闹,一样也不少,享尽现代科技带来的文明,看看公司里那群小公鸡小孔雀一样的男男女女就知道,生活对他们来说始终是美好的。
而陈初,除了修炼,什么都没有,一身手缝的粗布衣服,一柄剑,一个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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