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他容易欺负。
这是个真正的危险人物,肆意妄为,随心所欲,从来不会顾忌什么。
老约翰想要逃走,但背后嗖的一声,一个陌生的气息出现。
詹姆斯抱着手臂上上下下的打量老约翰,对他破旧的衣着和颓败的面色胡加点评:“啧啧,真是可怜的老家伙,哪怕你拥有这样神奇的力量,也只是个等死的老东西吗?噢,看样子,我将这样的力量给予错了人呢!或者,我应该收回这种赐予?”
詹姆斯哈哈大笑,嘲讽着老约翰的紧张:“嘿,别这么扫兴啊老伙计,我可是很多年没有看到过你了。来来来,向你介绍一下,我的新伙伴,维多利亚。”
老约翰不再想要逃跑,尽管他如果死在这里,他就再也不能将他的小女孩的兔子小姐送回去了。
詹姆斯是个危险的家伙,并且善于玩弄人心,面对这种人,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松懈。
老约翰放松了身体,就像看到了久违的老朋友那样,放心的将后背露出来,回过头去,就看到一头飞扬的酒红色波浪长发。
那是个相当美丽的女人,身材火辣,眼神危险,显然,是詹姆斯喜欢的那类人。
“你好,维多利亚小姐,见到你非常荣幸。”老约翰像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那样对维多利亚笑了笑,尽管他的身上衣服破旧,裤腿还被泥泞的地面打湿。
显然,在没有变成吸血鬼之前,老约翰的出身并不差。
詹姆斯对于他的表现相当满意,他观察了一会儿,忽然提议:“嘿,伙计,说起来,我们还差一两个帮手,你愿意来帮我们吗?我们准备到战场试试,那边有数不清的美味食物可供我们挑选,可比你这样的日子好过多了,你觉得呢?”
说是询问,但詹姆斯明显没有给任何一点选择的余地给老约翰,但老约翰反而大松了一口气——看样子,他有机会引开詹姆斯了。如果他发现爱丽丝,不管是出于对美味的追求,还是看他痛苦的诡异爱好,他相信这个肆意妄为的吸血鬼都不介意吸掉爱丽丝的血。
“战场?当然,如果你有办法不被人发现的话。这边的食物味道的确不怎么好。”老约翰丢开那俱流浪汉的尸体,用松了一口气的语气抱怨,“你也知道,像我这样的老人,想要有充足的食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詹姆斯立刻笑起来:“太好了。”他走过来,拍向约翰的肩膀,突然鼻尖一动,动作一顿。
约翰全身一僵,詹姆斯的嘴角已经露出诡异的弧度:“似乎……并不是所有的食物味道都不怎样,你说是吗?老约翰。”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爱丽丝的番外,其实应该叫做扩写。
原著里已经提到过,爱丽丝因为预知能力被关进了精神病院,然后,詹姆斯被她的味道吸引,想要吸她的血,一个老吸血鬼却将爱丽丝变成了吸血鬼,让她失去了鲜血,救了她的命。
其实我对这个老吸血鬼还蛮有好感的,所以写了这个,后面还会写爱丽丝和贾斯帕的相遇。嗯,原著说的是,爱丽丝看到了未来,知道自己会遇到贾斯帕,所以跑到相遇的地方去等他。
写完爱丽丝,我就写伊莱克斯的番外,哈哈,我已经初步设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