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能够猜出来的。门德尔松,当然是门德尔松!虽然对于我的品位而言,他实在是软绵绵了一些,但你会喜欢倒并不奇怪。当然你那战士的一面是不会喜欢什么音乐的,他只会喜欢火药的味道、枪声还有爆炸。
有一段时间我忙着在各处办案,虽然在不工作的时候我会想念你,但那基本还是可以忍受的。可是,你忽然间开始更新博客,你把那些陈年旧案全都翻了出来,开始写那些我已经尽量遗忘的我们共享的过去——这当然不能怪你,因为是我自己给了你写作的许可——可我没料到你会那么写。你后来写的博文跟你最初写的流水帐一样的东西截然不同,你花了那么多笔墨写那些细节,渲染那些场景,你写我们的交谈我们开的玩笑,你把我尽量压在心底的东西全都翻了出来。那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
我开始疯狂地想念你,我在读你每一篇博文的时候,眼前都能浮现出你用拙劣的指法缓慢而认真地打字的样子,我想象着你在写下某句我对你的嘲讽时脸上是不是带着一种无可奈何的笑容。我想在你身边待着,在你写我们那些过去(那些甜蜜的闪光的过去)的时候,在你旁边监视,如果你敢写我的坏话(比如“他在某些方面惊人的无知”之类),我就把电源线踢掉。别问我怎么知道你的笔记本电池坏了,你知道我的方法。
我开始频繁地回伦敦,有时候我会叫你来贝克街,有时候我自己溜去你家附近。我通常不会进门,只会象个偷偷摸摸的跟踪者一样在附近溜达。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按了门铃,但我听见你和梅丽在厨房说笑的声音,我走到窗户底下的时候,看见你们在争论谁去开门,最后梅丽给了你一个吻,你象吃到了小鸡的狐狸一样心满意足地去开门了。约翰,你不知道那一幕让我多么……我一边感到骄傲,我感到是我成全了你现在的幸福,可是另一方面,我感到了痛苦,是那种黑暗无边能把人逼疯的痛苦。我不得不逃走了,否则我不知道我会干些什么。你开门叫住我的时候,其实我最想做的是拔腿狂奔,但我站住了。我回头对你说,我只是来看看你,那不是在撒谎。可我没说我得立刻就走的原因。我象个懦夫一样把你扔在门口落荒而逃了。
我从那时候起就经常睡不着觉了,就算是在吃了安眠药睡着以后,我也总是会梦见你。在那之前,约翰,我也常常梦见你。可是在那之后,我的梦不一样了。
好吧,我想我必须诚实。
起初我梦见我吻你,一开始只是纯洁的吻。我吻你的额头,你的脸,最后也只是碰碰你的嘴唇。后来,我的梦越来越大胆了,我甚至梦见你让我吻你的脖子和你肩膀上的疤痕(我见过它的,如果你还记得的话),你那时候仰起脖子,闭着眼睛,你喘着气低声叫我的名字……
约翰,如果你看见这些的话,大概会觉得尴尬,幸好你永远也不会看见的。
我在你37岁生日的时候跑回伦敦,我知道你会去那家餐厅吃饭,所以我化妆成了一个吉普赛老太太在那条街上拉琴。我还挺害怕你会认出我的手来,因为不管怎么化妆,手型总是很难改变的,好在天比较黑,你完全没有注意。当然你注意到了我的琴声,我想你虽然音乐知识有限,耳朵还是有点灵的,你站在那儿听我拉琴的时候心里想的肯定是我。你慷慨地给了我五镑钱,我看着你的手,无法克制我想要亲它的欲望。于是我就那么干了。你吃惊地把手缩回去,可你还是没把我认出来。我真不敢相信我有这么棒。
我满足地回到了我当时所在的国家,是意大利还是瑞典,我也记不清楚了。我那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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