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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奏、交响与独自沉迷》

43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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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福尔摩斯的热爱从七岁开始,热情到今日不减。到现在我还记得我和我妈一起摘豆角,她给我讲《花斑点带子》,说到黑夜之中,那个妹妹又听到了姐姐临死前听到的口哨声-----那种恐怖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我爱旧版福尔摩斯的灰色封面,鹰钩鼻的侧影,冒着一缕轻烟的烟斗。后来在伦敦贝克街地铁站,看到那儿的墙纸上都满是这个侧影。我站在那儿看得会心而笑。贝克街221B自然也参观过,看到世界各国书迷写来的信件——在所有这些人心里,这个人真的存在过,并且直到今天依然在苏克塞斯养蜜蜂。

    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高个子,长手指,衣冠楚楚,瘦削但强悍。我喜欢他的骄傲,对智力不如他的人不加掩饰的不耐烦,他那种洋洋得意的嘲讽口气… … 我喜欢他机器一般地控制情绪,因此偶尔流露出温暖情感时就格外动人。喜欢他总是保密到最后一分钟,戏剧化地展示案件的结果,看着大家惊喜难当,而自己象小孩子一样搓着手,眼睛发亮。喜欢他听到真心赞扬时会激动得脸上发红,可还是要习惯性地嘴硬。我喜欢他蔑视社会规则,得到他同情的罪犯他会自己充当法官,而让华生做陪审团,宣布对方无罪。喜欢他接案子总是随心所欲,不在乎对方身份贫富,甚至对权贵格外不留情面。除此之外,他竟然是小提琴高手,没事儿还打点毒品自虐一下,买糕的,夫复何求啊?

    若干年来我一直以正直的眼光看待福尔摩斯和华生,我喜欢他们之间那种极为温暖极为有趣的关系。我们的医生对侦探无条件的包容和敬佩,而侦探在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些的同时,又总是让人无可奈何地言辞讥讽、毫无耐心(当然这种时候他实在也是可爱极了)。不过他完全知道医生的底线,在医生为数不多的几次真正炸毛时,他又会忽然之间变得极为善解人意。当然,只要他愿意,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更会安抚人心。

    《三个同姓人》那个故事里,华生意外受伤,福尔摩斯忽然间的真情流露就不必说了。我最喜欢的一段其实是《巴斯克威尔庄园的猎犬》中,华生被福尔摩斯派到庄园,进行独立调查。承担着沉重责任的华生十分努力地进行着调查,兢兢业业地写了许多报告发往贝克街,与此同时,他发现了山中潜伏了一个可疑人物。他找到了这个人藏身的石屋,并且持枪守候在黑暗中。结果,来的人是———

    后来,我终于听到他走来了,远处传来了皮鞋走在石头上所发出来的得得声,一步又一步地愈走愈近了。我退回到最黑的屋角去,手在口袋里把左轮的枪机扳好,我决定在能看清这人以前不使自己露面。那声音停住了很久,说明他站住了;后来脚步声又向前走来,一条黑影由石屋的开口处投射进来。

    “真是个可爱的黄昏,亲爱的华生,”一个很熟悉的声音说,“我真觉得你到外边来要比呆在里面舒服得多呢。”

    我屏息在那里坐了一两分钟,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后来,我的神志清醒了,也能够说话了,同时那极为沉重的责任好象马上从我心上卸了下来。因为那种冰冷、尖锐和嘲讽的声音只可能属于那个人。

    “福尔摩斯!”我喊了起来,“福尔摩斯!”

    “出来吧!”他说道,“请当心你那支□□。”

    我在粗糙的门框下面弓着身,看到他在外面的一块石头上坐着。当他看到我那吃惊的表情的时候,他那灰色的眼睛高兴得转动起来。他显得又瘦又黑,可是清醒而机警,他那机灵的面孔被太阳晒成了棕色,被风砂吹得粗糙了。他身穿苏格兰呢的衣服,头戴布帽,看起来和任何在沼地上旅行的人完全一样,他竟还能象猫那样地爱护着个人的清洁,这是他的一个特点,他的下巴还是刮得光光的,衣服也还象是住在贝克街时一样的清洁。

    “在我的一生里,还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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