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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敏道:“这个不用你管,我自有分寸。”齐宝对于齐敏的话,那是听从惯了的,所以也就笑笑,不再多言。
二人正在说话,这时前面的珊瑚过来道:“大少爷,大小姐,大门外有人自称是老爷的三弟,您们的三叔。”
齐宝和齐敏一愣——当年齐连春走的时候,齐宝才六岁,早就忘了齐连春长什么模样了。齐敏虽然记得,但也不好说自己虚岁三岁就能记住人了吧?
于是齐宝便道:“先请进前厅,我去请娘看看。”
齐敏道:“我去请娘来,你去迎接才是。”
齐宝一想也是,就迈步跟着珊瑚出去了。齐敏心想,自家从白河村搬到这边来已经很多年了,但是齐连春应该不知道齐长春一家已经搬到城里来了,如果要找自己家,应该是去白河村,那不管找不找得到自己家,都应该去齐永春家里才是。
那样的话,应该是已经知道齐长春故去的消息,然后由齐永春陪着来城里才对啊!
齐敏想了一回,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就径直到了文氏房里。进去时文氏还躺在床上,正在亲手绣香馕,准备给四个孩子在重阳这天佩戴。
“娘,刚才珊瑚进来说,门外有个人,自称是爹的三弟。”
文氏听了,撑起来道:“是连春来了?快扶我起来。”
齐敏忙上前扶着文氏起来,旁边琼琚也过来,帮着给文氏穿衣换鞋,然后便和齐敏一起,一左一右扶着文氏去前院。
齐敏走了几步,心中暗暗吃惊——手中文氏的胳膊越来越细,但是手上吃的重量却是越来越重。这说明文氏愈瘦,体力愈差,越来越需要旁人的扶持才能走路了。
文氏比齐长春小五岁,今年才三十七岁,如果在现代,还是美好的年华呢!
齐敏心里在想着,怎么才能让文氏高兴起来呢?只可是守孝三年,不能参加科考了,功名这方面是没办法了。自己和齐宝也都要守孝,不能结婚,也没法给文氏添个孙子——到底该怎么办呢?
这时又想到齐连春,心想也许他能给文氏带来什么开心的事吧。
忽地想到,在元代,因为蒙古族“收继婚”的风俗,所以社会上也有兄亡而弟收嫂的事。明代的《明律》坚决取缔了这一“胡风”,对“收继婚”的处罚极为严厉,“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
虽然“收继婚”是蒙古族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对丧夫的女子造成必须接受的婚姻事实,大大限制了她们选择再嫁对象的选择自由。明律对于“收继婚”的禁止也是符合汉族的风俗习惯的,对女性的再次婚姻缔结,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同样是在明朝开始,贞洁牌坊开始盛行,丧夫再嫁被视作失节。
所以文氏是一定不肯再嫁的!
齐敏这时忽地就有点怀念起有点野蛮的“收继婚”来——齐连春当年离开白河村时也没娶妻,如果现在也没娶妻,那收了文氏,对她说不定也是另一个寄托。
不管怎么样,好好地活着才是最好的!
其实《明律》虽然规定寡妇改嫁由公婆作主,而明朝社会风气大变,妇女在实际生活中有了较宽泛的改嫁权——更何况齐家三兄弟的父母都已经亡故,文氏已经没有公婆了。
而且明代女教书对于寡妇守节与否,认为应由自己作决定。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王婆向潘金莲说道,初嫁从亲,再嫁由身,阿叔如何管理。”虽然潘金莲和王婆都不是什么好人,但这话表明了明代对丧夫女子再婚的看法,即夫丧改嫁已成为一般民间妇女的基本价值取向,社会舆论也持认可态度,有的地方甚至还有夫未病死时媳妇就被聘为他人之妇的风俗。
但是文氏是举人娘子,是有身份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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