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吗?”
“不疼。”现在涂着有用吗?过会儿还要继续的呢!
“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和桦地说的,怕危险的话也可以平时多带几个保镖,并不一定要亲力亲为。”梨院真秀尽力的不去看场里打得砰砰响,地板都好象要碎掉的两个人。
“虽然不是很喜欢,但是可能真的会有用的。所以要学啊!真秀不用担心,这些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使是网球有时候也会受伤啊!一定会努力的!”握拳!
“有用?”梨院真秀不觉得桦地崇弘现在有告诉过她什么,怎么会这样说呢?
“因为小曦啊!左泉曦!以前部长也说再也没有比她更会惹麻烦的人了,而且她每次惹到的人都很厉害,等到明年大家都到一起可能又要麻烦不断了,所以先做点准备。”
浅草佳叶的未雨绸缪让梨院真秀只能专心的擦药酒,一个普通的女生先是和留原组的二小姐成为朋友,然后成了宗边组的二少爷的女友,该说她太幸运吗?
“难道佳叶不觉得这样会很……麻烦吗?”
“是有点啦,以前我们总是被抓进警察局,然后叫月见山前辈去救我们,被骂得好惨。不过小曦是朋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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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一直住了八月的下旬,一天吃过早饭后,桦地崇弘告诉浅草佳叶准备一下,要出门。浅草佳叶不明白有什么要准备的,但是还是回房间换了身衣服,拿了个小包,结果桦地崇弘又让她换了一身黑的,幸运的是浅草佳叶还真有一条黑色的裙子。四个人就这样黑乎乎的出门了,象是去参加葬礼一般。
迹部景吾驾着车开过小镇,穿过利物浦市区,最后停在了西郊一座墓园的外面。和英国许多大大小小的墓园一样,灌木青松,整齐的一排排十字架。最后他们站在了一个刻着宾格• 梅拉的墓碑前面。一座并不新的墓碑,唯一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墓碑上的那张脸还是那么的稚气,而根据上面的年限,它的主人躺下去的时候也不过才十四岁。
梅拉是迹部景吾和桦地崇弘在读小学的时候认识的,假如他还没有死的话,迹部景吾也许根本不会承认自己认识他,而他在桦地崇弘的记忆里更是一点痕迹都不会有。他比迹部景吾大三岁,比桦地崇弘大四岁,他的父亲是当地的一个混混头目,所以他一直以混混作为自己的行为标准和人生目标。迹部景吾一进校就被他盯上了,外国人,还很嚣张,就已经构成他找麻烦的所有理由。但是他在迹部景吾的身上一直讨不到什么便宜,后来桦地崇弘也上学了,他就更是没办法了。可是作为有职业理想的混混他并没有放弃,直到他读了初中,招揽了一些手下的,还是时不时的回来找迹部景吾和桦地崇弘的麻烦。
迹部景吾和桦地崇弘把这当做是一场游戏。
可是终于有一天,在他带着人第一百零一次截住迹部景吾和桦地崇弘的时候,桦地崇弘手里刀刺进了他的胸口。连桦地崇弘都不知道自己是有意的,还是说这只是一个意外。反正最后这个无聊的小混混死了。
迹部纪子马上把他们送回了日本,但是没过多久还是很多人知道了,宗边组的二少爷在英国杀了人。
无论是梨院真秀,还是浅草佳叶,甚至是迹部景吾都很久没有听过桦地崇弘一下子说这样多的话了,听桦地崇弘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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