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起妹子以后会不会在婆家受欺负了!她是他的妹子,谁敢欺负了去?要是那姓沈的真对她不好,他便当真点上五百黑旗军,杀上他沈家堡,让他当面给他妹子下跪谢罪!
如此杀气腾腾地想了一会,他便觉得意气稍平,于是拎着坛子边走边往嘴里灌酒,竟还真感到丝闲适的意味来。
然而这般心境没维持多久,他便发现,他不是唯一一个与厅里的热闹格格不入的怪人。
前头榕树下,一个少年靠着树干歪坐着,脚边地上已经歪七扭八地扔了几个小酒坛子。
顾长青心里奇怪,走过去轻拍他后脑:“小子,你不是跟我妹子感情不错?怎的她今儿个大喜的日子,你却躲了到这里来喝闷酒?”闻闻地上泼出的残酒,却是香雪而非花雕。
少年又仰头灌下一口,才闷声道:“她嫁人了,却不是嫁给我,你说,我有什么理由不喝闷酒?”
大汉此时此刻只想大笑三声,不对,是要笑到自己肺子里没了空气,笑到肠子转筋。
太可笑了,这个小孩刚才说了什么?他喜欢他家亲亲妹子?
大汉干咳几声,强忍着笑意拍拍少年的肩膀,安慰道:“咳,小子,天涯何处无芳草。”
少年阴郁地看他一眼,缓缓道:“我知道你想笑,想笑就笑吧。”
大汉是个粗人,但是不是个傻子,他忙安慰这个小小少年破碎的自尊:“别伤心了,过个一两年,你就会忘了她,然后再过个一两年,你就会看上个比她更好的女孩子,到时你们俩琴瑟和鸣,你就会彻底忘了我妹子是谁了。——也许你还记得,不过你到时候就会幡然醒悟,原来你是把姐弟之间的感情当成了男女之间的爱情。”这一大段话说得他口干舌燥,连他自己听了都忍不住把喝过的酒都给吐出来。不过他听说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最爱这个调调,用这种话安慰人最是管用。但他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痛的,他那被酒精麻痹了大半的脑子因要组织这样有难度的措辞而倍感压力,他的太阳穴似乎已经开始隐隐作痛。
少年惨然一笑:“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所以除了今天,我对谁都没有说过我对她的感情。”
大汉顿时觉得后背有一丝凉意划过,太阳穴跳得更加厉害了。
少年瞥了他一眼:“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你觉得我只是一时不知道如何分辨,才以为我对你妹子产生了爱慕之情,对不对?大哥,你也是从十来岁的年龄过来的,不要总把我当个孩子,好不好?”
大汉努力回忆,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射御骑猎,每天被师傅折磨到骨头散架,回家沾着枕头就睡着了?大概便是这样吧,他实在是不觉得十三岁有多成熟。
“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时也不过十三岁,十三岁,已足够让我分得清友情和爱情,我爱阳儿,不是喜欢,就是爱。”少年仰头,又给自己灌下了一大口酒。
大汉搔搔头:“但是,我妹子已经嫁人了啊,不管你是爱啊还是喜欢啊还是什么的,她都已经嫁人了。等你长到可以娶媳妇的年岁,她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了。”心里哼道,虽然他不喜欢那个姓沈的,但是他也不愿意要一个小毛头做妹夫,这简直太胡闹了!
然而这小毛头毕竟是他家世交的孩子,又是他从小看着长起来的,他只得叹口气,接着哄他:“喝完这顿酒,你便把她就此忘了吧,日后你俩便分道扬镳,各自过活。”说着将手中的女儿红递给他,慨然道,“来,喝一口这女儿红,沾沾我妹子的喜气,待你成人后,也娶一房不逊于我妹子的漂亮媳妇!”
少年瞥他一眼,苦笑道:“大哥,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她的女儿红,我是不会喝的。”
大汉有些生气,不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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