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要命!我对他的感觉就只有一个‘俗’字。这个人,和嵇大哥相比起来,真的是俗透顶了!”
这下连我也忍不住笑出声。“这是公认的事实啊。构不成理由。”
王戎富得流油,却也真的吝啬得要命。后来《世说新语》里谈悭吝之最共有九篇,王戎一个人就占了四篇。其吝啬程度可令人哗然,但他却丝毫不在意,依然打着自己的算盘算钱。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真”是七贤之中最难得,也是最可爱的。
“可他的吝啬犯到了我!有一次我上客栈忘了带钱,恰巧碰到那只乌七抹黑的乌鸦……”
我呆滞:“乌七抹黑的乌鸦?”
杜大小姐抬高了头解释着:“我讨厌他老是一身玄衣,一看之下,就好像乌七抹黑的乌鸦!”
“喔。”我颔首,表示受教。
“我急事在身,随口就向他借了一笔钱,没想到他居然上下左右打量了我半天,要我立了借条才肯借。我杜笙笙第一次见到这么小家子气的男子。后来过没几天我便忘了此事,再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脸居然拉得比驴还长……”
“既然讨厌那只吝啬又乌七抹黑的乌鸦,那究竟是为什么你要嫁给他?”宋如栗忍着笑,却问得一针见血。
“我……”杜笙笙眸内骤生两簇亮芒,却是突然噤声,犹豫了一会儿,才有些羞赧地启唇:“我是真的很讨厌他的!吝啬,死板,还像乌鸦!仗着自己的眼睛比我漂亮,就老是得意洋洋地盯着我,这样的人我杜笙笙是断然看不上的!……”说完,又底气不足地补上了一句:“以往是铁定看不上的。”
我想捂着肚子闷笑,但是又担心显得太失礼,只好憋着肚子里。
得意洋洋?王戎的性格断然不是这样的,想必是含情脉脉吧?兴许是这大小姐正不知为何在气头上才歪曲了事实。
对于王戎的相貌,从小就有诗云其“神采秀彻”,裴楷赞道:“戎眼烂烂如岩下电。”我想,如果他真的脉脉放电的话,估计没有女子能受得了。
而显然杜大小姐就中招了。
我下颌抽搐,声音仍力持平稳:“啊,这么说来,你和濬冲的婚事是两情相悦才结为夫妇的了?”
杜笙笙点头。
“结果说了好半天了,你仍然没有说到重点。”宋如栗含笑着提醒她。
这个不知为何的“重点”被如栗一提醒,就见杜大小姐顿时沉默了下来,双眸泛泪,又倔强地睁着眼不让它夺眶而出,端的是极其委屈之态。“订下婚约,可未行成亲礼之前,他就寻花问柳了!”
“啊?”
“啊?”
我和如栗,不约而同地讶然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