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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一夕念》

第七十四章 作茧
大,“四爷不要每次都自作主张,强人所难。”

    “不识好歹。”他冷冷说了这一句,脸色更为阴沉,加快了步伐。

    这紫禁城里的主子都是霸道的,完全讲不了道理,我将头撇向一边,也不再理他。出了花园,他立即将我放下,“好了,我要走了。”声音异常沉闷,似乎带着一丝怨气。

    我又蹲身向他福礼,他却一把拉起我,“那个‘血胭脂’你收好了?”

    正好他说起这个事,我早就想还给他,立刻说道:“四爷不介意在这里等一下吧?奴婢马上回房拿给你。”

    他本就阴沉的脸色这时更暗了两分,冷冷道:“我说过,我送出去了就不会再收回来。东西放在你那里,你想好了随时可以戴上它,从你戴上的那一刻,我们重新开始,前面的事我一律不计较。”

    我心中叫苦不已,这个人真不是一般的固执。这下是没什么说的了。

    他又看了我两眼,转身而去。

    等到所有主子都差不多请完安,我也不敢偷懒,还是要围在太后身边伺候,不说混眼熟,也要让她感觉到我的存在。

    上午陪着她赏花散步,讲故事讲得我口干舌燥,中午也不再与那些姐妹们玩乐了,留在房中抄佛经,一来练字,二来这是最本职的工作,从我到宁寿宫的第一天就接下的工作,现在更是马虎不得。待太后午睡起来,又去伺候,什么按摩、端茶、剥水果、讲笑话、谈佛论道诸多杂事,全部包揽了,到晚上请安的人来,她也觉得我这路都走不好的形象实在是不宜见人,便也不让我出去伺候。

    趁这空隙,抓紧时间学习,计划都已经制定好了,什么诗书礼易春秋,什么孟子大学中庸,只要是这封建社会推崇的,统统都要学,八股文也要学,要想改变历史,先要顺应潮流,要想与人沟通,还得站在同一个平台同一个环境沟通,光靠现代的那点东西忽悠,已经不够我混了。

    先就钻研《论语》好了,似乎那个简单些,古文不成问题,虽然在现代我还没从历史系毕业就穿越了,但是古籍是没少看的,看懂很容易,但是那枯燥无趣的东西,还是看得我好想哭,这可以算作满清第十二大酷刑,咬咬牙忍了,谁叫康熙老儿喜欢这个。喜欢一切主子所喜欢的,爱好一切主子所爱好的,穿越一年,我现在才开始学习第一条生存之道。

    作为一个古代女子,女红什么的也很重要,但这个要学有所成很费时,对夺嫡又没什么帮助,果断弃之,我不是要做一个合格的古代女子,我只做对他最有用的人。

    琴棋书画这类娱乐讨好的东西,本就是我的爱好,这个不需要花什么工夫,保持常规水平就可以了。

    尔虞我诈,谋算人心,这些求生技能确实不是我擅长,还好有一点天赋,那就在这个大染缸里继续磨练好了。

    强打精神,耐着性子,忍着烦闷看完了《论语》为政篇,青鸢走了进来,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我手里的书,似笑非笑,“紫芸让我来叫你出去。”

    “出去干什么?”我还打算再忍一忍将学而篇看完,坐着未动。

    她抿嘴一笑,“八爷刚来请过安,准备走了。”

    听她说了半句的时候我就激动了,不等她说完我已站起走到了门口。紫芸实在是太够朋友了,太深知我心了。

    我生怕去得慢了,一个脚跳几步又走几步,赶到前院的时候紫芸正送他出来,他看到我却有微微诧异,随即又欣喜地笑了。

    紫芸很有默契地撤退了,他向我走了过来,眼眸明亮得好似漫天星辉,眨眼笑道:“你脚不疼了?出来做什么?”

    “送八爷出去呀。”

    他拿过我手里的宫灯,忽然将我抱了起来,又往后院走去,柔声道:“谁要你送了?你先将脚上的伤养好再到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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