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交两百块钱的押金。我鼓着眼瞪着那把破破烂烂的油纸伞老半天,怎么也没看出它有两百块的价值,而林戬也不是那种钱多了随便甩的暴发户。人家说了,敲诈和趁火打劫其实就是同一性质的。老板娘被他这话噎得面孔铁青,索性把破伞往边上一扔说不借了。看着老板娘那张胖脸,我心里老解气的。趁着雨势小了许多,我提议说可以小跑着回去,反正这里离旅馆也不过一条半街。
一路跑来都挺顺畅的,青石板的路虽然湿滑,但两个人搀着跑也不容易摔倒。唯一不顺的是在快接近目的地的时候,雨突然就变大了。我一边抱头鼠窜一边哇哇叫,没跑两步就被他给拉住,一片阴影遮了过来。
“嗷,暴露狂。”
“闭嘴。”
“虽然黑,可身材还不错嘛啧啧。”
“……”
“能摸一下吗?”
“郝炯!”
“嗷嗷!”
一路地打打闹闹,等到了旅馆外面,人也被浇得差不多了。我神经比较粗,又是穿深色系的衣服,还能嘻嘻哈哈地逗他。他就惨些,衣服裤子都湿得一塌糊涂。再加上人家黑,所以喜欢穿白的,可白色系的衣服浸了水后的效果就和透视装似的。这时候正好是吃晚饭的点儿,来来往往的人都免不了多看他两眼。他大概也觉得不自在,直接就想冲回房间躲起来。
但是——嗯,又来了——先前出去玩的时候他把房间钥匙寄在我口袋里。刚才一通跑,这会子咱把口袋掏了个底掉,里面还是空溜溜的。更倒霉的是前台说管备用钥匙的人外出了,要明天才回来。这下再不敢兴灾乐祸了,我也学着林戬双手抄在胸前,可怜巴巴地挨着他,“怎么办?”他估计是被我气得说不出话来,只把一双大眼恶狠狠地瞪着我,把我瞪得自动萎缩成一团,乖乖地伏在地上不敢说话。
林戬和前台交涉了许久,直到发了脾气拍了桌子,对方才同意找人来开锁。我这个时候已经呈现出脸青唇白的僵尸状了,林戬的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等开锁的人来了,我抖簌簌地站起来跟过去。没走两步脚就软了,好在旁边有个挺结实的男人,关键的时候就起了支撑作用。
“真废柴。”
“哇,你真行,你怎么看出来我是废柴的。”
“郝炯,你真是……”他气结,“我真是——”
“怎么样?”这纠结的小脸蛋呐,真是越看越顺眼了,我顾不得自己马上就要感冒发烧,调戏起来他来,“想怎么样啊?”
就在他那恨不能扒我皮抽我筋的注视下,我突然就感觉到背后有股冷风窜过,紧接着一个让人头皮发炸的声音响了起来,
“哥哥。……郝,郝炯?”
几乎同一刻,我和林戬齐齐回头。
两三米外站着一个背着迷你登山包的林栩,似乎也被淋得挺惨,身上没几处干的地方。头发湿成了一片,白嫩嫩的手指尖也还滴着水珠。此时,他藏在渔夫帽下那双浅褐色的眼眸正因为震惊而瞠得老大,嘴唇也有些哆嗦。
不知道是吓的,还是冻的。
这是一个太过尴尬的时刻。我一双手还交叉着抄在林戬手臂上吃豆腐,只能半张着嘴,“啊啊……”地不知所措。相比起来,正被吃豆腐的男人心理防线就强大多了。只见他再自然不过微笑着,顺时应景地招呼道,
“小栩,吃过晚饭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现代女性,真的走在男性前面了。
你看,林戬不过是求爱而已。炯呢,直接求婚罢。
不过,没有户口,在天朝就是黑户哦黑户哦。
小白兔来了,他一来就看到劲爆的。
小白兔,你准备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