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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男女》

第一章 我的狗儿子
茸的小脑袋硬挤了出来。紧跟着是两只小爪子搭上我的膝盖,佛山无影脚般的一阵狂挠。

    我赶紧蹲下,抱着脑袋亲了两口,又握着爪子揉了两下,最后乖乖把脸伸过去,让一个湿漉漉的小鼻子左闻闻右闻闻,再让一条红润润的小舌头左舔舔右舔舔,这才算是完成了每天例行功课的第一步。

    接下来,就是雷打不动风雨无阻即便下刀子也绝不能有一天间断的,遛弯。

    外面凄风冷雨,我抖抖索索跟在昂首阔步的薛木木身后,被它遛。

    将‘领地’巡视一圈,并洒下了独有的标志性液体后,薛木木示意此行可以圆满结束。

    回到家,我先伺候着狗老爷换下专属小雨衣,又用吹风机把所有被雨淋湿了的地方通通吹干,然后在锅里给它炖上小排,最后才随便拾掇了一下自己。

    刚抱着电脑坐进沙发,薛木木就跳了上来,脑袋枕着我的腿蹭了一会儿,随即一个翻身四脚朝天,露出软软的小肚皮。

    我用手指给它挠了挠,它闭上眼睛发出舒服的‘哼哼’声,还不时扭来扭去变换姿势,以便每块痒痒肉都能被挠到。

    我家木木有着淡金色的秀发,养尊处优的圆润身材,与肚皮保持同一水平面的四肢,以及像是被轧路车碾过一样的扁扁的脸……

    当初那个卖狗的小贩号称,这样的哈巴狗最多长到14斤,木木非常给面子,自打六个月成年后,体重就一直维持在这个最大极限值,基本没有变过。

    买薛木木时,刘升是不同意的。

    他说:“狗总要比人先死,又不能陪你一辈子。万一到时候养出了感情,不是纯粹给自己找难过添堵吗?”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说得并没有错,如果选择养小动物,就要做好亲手送它离世的心理准备。

    只不过当时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实在不习惯房间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活物,所以坚持把还只有巴掌大的小肉团子带回了家。

    那好像是我第一次没有听刘升的话,他因此而非常不高兴,与我冷战了半个月。

    后来,我们和好了,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刘升便是南瓜所说的,我为之浪费了三载大好时光的男人。

    狗狗的确不会陪我一辈子,却会用它的一辈子来陪我。

    而那个信誓旦旦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只给了我四年。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男人不如狗的观点是成立的……

    打开微博,看到我关注的一个CV转帖了一首网络原创单曲。

    顺手点入,歌声响起。

    曲风悠远苍凉,充满古意。

    吟唱的声音,低沉而辽阔,带着微微的仿若烟熏的沙哑,泼洒仗剑江湖的豪迈。

    我原本轻轻给薛木木顺毛的指头猛一哆嗦,直接掐住了它的脖子。

    ‘嗷’的一声尖利狗叫与音箱里传出的浑厚男中音,相映成趣。

    顾不上搭理薛木木那悲愤的小眼神,我迅速杀进原唱者的微博。

    姓名:茄子。

    所在地:德国汉堡。

    刚刚开通没两天,界面很干净,信息更是少得可怜。

    但对我而言,似乎已足够。

    深呼吸,慢慢敲下一句话,发了一封私信。

    使劲瞪着我却被无视的薛木木觉得很受伤,转头冲着电脑屏幕打了一串连环喷嚏,然后一爪子拍在键盘上。

    小本悲鸣,慨然赴死。

    我只得陪着笑好言好语安慰着,轻手轻脚安抚着,又伺候这位小祖宗吃了排骨喝了水,等它终于心满意足跑去跟自己的毛绒玩具缠绵,这才总算有机会再度打开电脑。

    微博界面显示有新私信。

    我站起来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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