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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番胤祥
的时候,就应该放弃她了。

    可是,现在,一切变得都不是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心中的位子——已经换人了。我不知道能持续多久,只知道我现在掉入了情网,唯一保持不败的办法,就是让她也爱上我。

    巡行塞外,她陪我演戏,我们搭档的很有默契,看着佟佳芯凝咬牙切齿的样子,我心底泛起一阵阵快意。可是,暮晴,你知道吗?我没有演戏,我是真的喜欢你。你烧烤时的俏皮,拉琴时的飘逸,骑马时的笨拙,都一点一点的吸引着我。你的《吉祥三宝》,你的《少年中国》,你的故事笑话,你的歌词舞蹈,就这么一经一纬的把我密密的包裹起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缴械投降,陷得更深了……什么征服?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我注定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但却,心甘情愿!但是,虽输,但是我也一定要把你拉进来,你的人,你的心,我都要!

    回来之后,芦苇月色,我急着向你表白,我明白你有多大的魅力,所以必须要牢牢把你抓在手里才算放心,那时,甚至庆幸皇阿玛没有听我的反抗,而是按照额娘留下的意思,让你成了我的嫡福晋,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有这个信心。额娘说得对,一见钟情实在少之又少,平平淡淡的爱,才是真实……

    身下的枕头和被子传来一阵一阵阳光的味道和清新的茶香,她一向如此,春夏是清凉的薄荷香,秋冬则是温馨的茶香,可是现在,茶香犹在,但是散发茶香的人,却不见了……

    额娘很疼她,对她好的甚至连我都嫉妒,有此,我打趣着问她,“到底她是您女儿还是我是您儿子呀!您这弄得我都快成您女婿了!”她一愣,继而道,“你从小就是在蜜罐里泡大的,若是欺负了人家,两个诉苦的地儿都没有。”她给了我一个荷包,让我晚上亲手交给暮晴。那晚,正巧是她的生日……

    隔着明晃晃的蜡烛,一首生日歌,我看到了她流下的眼泪,晶亮的眼睛湿润而迷茫,心,忽然像是被什么狠狠地刺了一下,酸疼!空灵的歌声伴着晶莹闪闪的泪光蜿蜒成河,将我溺毙其中。我看到了她内心深处的憔悴,孤独与恐惧。她呢呢喃喃,我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但是却能清晰的感觉到她的哀伤,仿佛我就是她身体中的一部分,如此清楚。把她紧紧纳入怀中,任由这逆流成河的汹涌的悲伤,把我们淹没或许,我跟她还不能进行心灵交流,但是我愿意,同她分享她的喜怒哀乐。

    信手拿起一本放在床头的书,《世说新语》,我莞尔。她不寻常于普通女子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最多粗通文墨,相反,她爱读书,常读书,而且涉猎的范围很广,读的书很杂。精美华丽如唐诗宋词,通俗浅显如话本小说。但是经史子集却只是粗粗读过就放在一旁睡大觉去了。她说那些书读得多了,会死脑筋的,那些无稽之谈,读它做什么?真不如一本话本来的有趣。当时我吓了一大跳,恐怕能把程朱理学判定为无稽之谈的,也只有她了!不由的荡起淡淡的微笑,她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眼前……

    抓住了,就不会再放开,我怎们能允许他在缩回龟壳呢?抓准了她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于是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泡,胡搅蛮缠,半哄半骗,这些哄女孩子的必备把戏,一起上场,目的却只有一个——我要她。我爱她,我要和她在一起。我也要她同样爱我,不管丢下多少筹码,只要能得到她的心——就值得了。从冷冷不为所动到犹豫徘徊,再到天长地久的培积,直到最后的身心交融为一体。从她亲手把我的箫系到衣襟上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赢了,这场战争我终于赢了,只是,同样的,我也输掉了自己。为她做的任何事,我甘之如饴……

    “阿玛——阿玛——呵呵——”清脆的欢笑声传入耳朵。

    “阿玛——我回来了,您想我吗?”小女儿扑到我怀里,漆黑的眼睛弯弯的,如同一枚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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