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的事就由你去办吧,届时只要领着人给我看看就行。”
听到这话我立马兴奋的跑去了书房,准备写一个招工启事贴到门口,然后再上街转转看能不能碰到一两个卖身葬父的姑娘,要是能碰到的话我连每个月的工钱都省了,只要给她们一日三餐和住的地方就行。
只是这主意虽好,但感觉怎么就那么损呢?浑身不舒服的打了个寒颤后我还是决定放弃了这个想法,占谁便宜的都好,只是这个便宜我得悠着点,怕遭天谴啊。
下午随便写了个招工启事后又让李煜非给写了几份契约,而且特别注明,若要毁约的话必须得交三十两的违约金给我,注意了是交钱给我而不是李煜非,不然将永远不得赎身。虽然方法狠了点,可为了能尽快将钱还清不寄人篱下,我也只得出此下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