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谈不上好看。
麦色覆盖的脸孔,有着过于立体的五官,眉色浓重,眼眸深陷,鼻梁挺拔,在此时,这张充满着异族风味的脸上,全是控制不住的惶恐和不安。
对于这些,白霄完全不在乎,自己又不是挑男人,好看不好看都无所谓,只要手脚无残疾能用就行。自己满意的原因是这少年奴隶眼神里流露出的清澈,看起来是可以用“干净”来形容的。用面相学说,眼是心的反应,有这样眼神的人,心地应该不会很复杂吧。
“多大了?”看完后,白霄继续问。
“回主人,奴十三岁了。”惴惴的眼神,在小声回答完后,眼帘习惯性地垂了下去。
“嗯,还这么小,家里人怎么就舍得把你卖掉?”
白霄想起冯伸曾经和自己说过,被贩卖到西华国的奴隶,有许多是通过战争冲突掠来的,这小孩子该不会也是吧,这种途径弄来的奴隶,白霄是不喜欢的,也是不能安心的。
“老家的主人缺钱用,就把我们这些未成年、不能从事农业劳作的奴隶集体卖掉了。”低垂的眼神都难以抵挡这少年奴隶眼里的黯然。
这条消息白霄还是第一次听说,难道大朝洲和大麦洲原本就有奴隶?而不是像以前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时,那里的土著居民实行的是部落制。
不过,少年奴隶所说的他来到西华国的途径,白霄还算可以接受,总比掳来的强,那样途径弄来的奴隶总是免不了心怀异心的。如果像这奴隶所说,他以前就是奴隶,那么,他用起来应该会比自己想的更顺手。
“你家务这方面做得如何?”
带他回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给自己男人减轻负担的,他若是什么也不会,倒可以把他送给冯伸,陪冯伸的那个奴隶做伴了。
“回主人,奴以前在老家的主人家里就是在后厨帮忙的,一般的杂事家务,都是做得的。”
少年似乎也领悟到了新主人的意图,这个新主人应该与自己被调训的那家酒吧里的人不一样,新主人没有那些吓人的怪僻,她应该真是想要一个可以干活的奴隶,对于一个奴隶来说,这是好事,所以,少年连忙急切地表白着。
“嗯,那很好,从今天起,你就叫来远吧,在家里一切都听我夫郎的话,我夫郎性子温和,必不会难为你的,我家里也没有什么重活,你给他打打下手,日子肯定会比你以前过得好许多吧。”
少年的态度白霄很满意,做为一个奴隶,少年的立足点和存在着的心思是正确的。
自己不是什么良善的人,也没有那种解放奴隶、追求人人平等的高远志向,只要少年做好奴隶该做的事,不,说奴隶或许自己也不好接受,就当是帮佣吧,只要做好帮佣该做的事,自己断不会有难为一个少年的心思,更不会做无缘无故折磨人的行为的。
“是,谢谢主人,奴会听话,好好做事的。”
“嗯,起来吧,家里没有那么多规矩,泽吾,你带他换件遮体的衣服。”
事情到此,这件特殊的礼物也就算是妥善处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