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就凭这个账目,里面也只是石先生的私人账目,我方且先保留追究幻影擅自查看他人**的行为,但是这个账目也不能证明石先生有商业欺诈,顶多只是贪些小便宜。相信很多公司的员工都会这样,出差报销一些额外账目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幻影所说的商业欺诈就太不切实际了,如果这样能算欺诈,那我想公司的大部分员工都是有罪的。”
说实在的张月影辩护还是挺有一套的,很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的事情一句话,轻描淡写的就变成大部分员工都可能做的事情,比如出差加一些额外的账目报销,在中国企业确实是如此,这样的事情和家庭便饭一样。
如果因为这个要告员工,那样幻影以后大概也招不到员工了。
胡黎也很利落,看着张月影卖弄的笑容,他伸出了两个指头,现场看了一圈,停顿了一会,到所有人注意力都集中到他那臭屁的两个手指头的时候,很犀利的说:“张律师,不知道两千万算不算小便宜?”
作者有话要说:我有一个妹妹,今年14岁了。不爱读书,已经开始出入社会了,昨晚十一点还在外面鬼混,我像个妈一样拖着求着她回家,不知道该怎么办,过完年我想带着她去上班,但是我自己也才毕业,实在是没有经验,有没有人有同样的经历,给个意见,单纯的给意见,不用打分,不然会被误会成我要评论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