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来,而他对信王,和对我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个聪明的人,很懂得保护自己。我却一直为他担心,怕他一不小心和我一样,变得对男人感兴趣。
每次看到他和信王在一起说笑,我的心里都有些堵堵的不舒服,我承认我不想看到他和信王在一起,看到他们在一起,我总会联想起一些龌龊的东西。
我知道他们是朋友,我很鄙视自己的小心眼。
可是他真的和别的男人不同,和我看到的女人也不同。我每次在角落里凝视他,把他幻想成着裙装的女子,我想,如果他真是一个女子,该有多好。
我知道自己很贪心,和他做兄弟,已经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难怪别人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以前是很不待见这句话的,觉得找一个心爱的女人,相守一辈子,是一件多么幸福快乐的事情,应该如珍宝一样的爱惜和呵护,可是现在,我对这句话开始动摇了,我想以后任何的女人都没有他在我的心目中重要,为了他的快乐,我愿意舍弃一切。
每天早上起来,看到他亮丽的笑容,看到他微微斜飞的丹凤眼,我这一天便充满了快乐。
上次他被劫匪虏去,我的焦急自然不必说,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如果他死了,我也不要活了。我看得出信王和展大侠也同样的着急,我们在一起密谋了许久,展大侠的智慧和江湖经验,信王的深藏不露都让我对他们的膜拜又更上了一层楼。
有些人,做朋友肝胆相照,做敌人,你死我活。
我很庆幸和他们是朋友,也很庆幸李羽轩能有这样的朋友。
他被我们救了出来,一身的青紫,一脸的泥土,他被敌人押着,微笑着看着我们。那一刻,我很感动。为了大家生死与共的友情,也为了他的这个笑容。事后我问他怕不怕,他给了我一个同样的微笑:“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救我。”
别看他在敌人手里这么镇静,他在平时的生活中对自己一点都不上心,偶尔还有一些小孩子的无赖,他耍无赖的时候口才一流,我们谁也说不过他,他的倔强和执着总让我想起家乡的一句民谣:敲不烂,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那天晚上我去给他送药,他已经睡下了,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对我的造访有些慌乱,他的表情有些不同寻常的羞涩,黑色的头发垂散在他雪白的颈脖间,衬得他有一种魔鬼般魅惑人心的美貌,他虽然很快的穿起了外衣,但是我的眼睛鬼使神差的看到了他雪白的中衣上,中衣有些睡过后的凌乱,里面仿佛有着微微的曲线。
那一刻,我的肚腹间不由自主的腾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热浪,就这么一瞬间,我被压抑多年的男性雄风被他挑拨了起来。
我迷乱的抓住了他的双手,至今都回想不起来我到底说过些什么,只知道我第二天醒来时睡在了信王房间的床上,在那晚上,我做了一晚上的春梦,醒来后裤子里湿漉漉的,让我羞愧得想撞墙自杀。
我一直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我受的教育告诉我,我是不可以喜欢男人的,所以那天晚上以后,我开始有意的避开他,不过他好像并不在意,看我的眼光依然柔和而明亮,没有参杂任何杂质。在这样的眼光下,我更加的羞愧了。我对自己对他有这样的想法懊恼不已。我每隔几分钟告诫自己一次,他是我的兄弟,容不得我丝毫的亵渎。
所以,当我受伤,他的小手捂住我的伤口,我的心里虽然悸动,但我能很平静的看他的手,接受他的这份关怀了。
他是关心我的,当劫匪的剑向我刺过来,当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我的眼光停留在他的面容上,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绝望与伤心。
有兄弟如此,人生足矣。
但是我没死,他却再一次被俘虏走了。我马上冲出帐篷,跃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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