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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香花尽开》

第九十三章
去毫无特别,随便在外面几十块钱就能买到一个一模一样的玉镯子,是由我们慕家盗墓祖宗,慕道留下的。

    据说是干了第一笔之后分赃留下来的镯子,但具体的事情无人知晓,说不定就是我爷爷或者曾爷爷在集市上买来忽悠人的呢?这也说不定。

    老爸常说那玉镯子很神奇。而在我看来,那镯子是一个破烂到不能再破烂的镯子。因为我所见到的传家宝玉镯子,是个断成两截的镯子。至于那个镯子的质量如何,我就能知晓了。因为那镯子被老爸收进了玻璃柜里十八年,收藏了十八年。

    我经常偷偷尝试去拿老爸的钥匙开玻璃柜的锁,但统统失败。老爸说那镯子不能碰,也碰不得。我很不解,不就是一个生的比我早,活的比我长,历史悠久了那么一点的白玉镯子么,有什么了不起的非要放在柜子里头当个国家宝物似的?

    但老爸说,十八年前,那玉镯子是鲜红色的。

    老爸还说,我出生后让一个很有道行的算命先生为我算了下命格。说我在出生的时候有一大劫,而就在我出生当晚,那传家宝的镯子忽然自己裂了。那是为我挡过了一劫。之后镯子便不知为何变成了白色。

    老爸经常在喝了酒之后一个人感叹,命是个奇妙的东西,他命中注定与我妈相遇,命中注定最后只剩下了我,又命中注定我们要父女相依为命。而我觉得他是纯属喝醉酒找不到话题,于是便找了优雅的借口发酒疯。

    就好像在酒吧里喝多了酒,壮大了胆,之后再去调戏美女,便不能叫做调戏,那叫做搭讪。与我老爸在酒后感叹命之妙不可言不相为谋。

    恹恹的黄昏,雨从刚才开始变小了些。古人消遣的方法比较少,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电视机。人常说,忙碌可以充实一个人的生活,此话的确不错。而真正让我觉得这话说的实在不错的,则是我来到这大清朝之后的事情。

    我经常觉得,如果自己穿越来之后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该多少。每日早出晚归,每日忙进忙出,每日倒床就睡。这样不用考虑“自己到底应该做什么才能让时间过的快一些”的日子实在令我向往。

    但向往终究只是向往。事实上我的确不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事实上我甚至还是一个格格,事实上我不仅是格格,还是大清朝四阿哥的侧福晋。这样多重的身份导致了我在生活充实方面的不可能性。

    于是每日只能剩下吃喝拉撒,其余的都是屁事,鸟事,不关我事。但自从刚才我发现了这屋子会漏水之后,就增大了许多大大的乐趣。那大大的乐趣便是,放一个小茶杯在漏水处,一边与洛儿打赌它到底落下几滴水才能将被子灌满,一边还要把我时机换杯子。

    如此重复了一个下午,我与洛儿都知道,九十三滴水能将这杯子灌满。于是游戏方式便改为,我与洛儿异口同声从一数到九十三,然后再同心协力换杯子。

    肚子早就唱了不止一遍的空城计。我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应该是用晚饭的时候了。顺便再心中暗暗的嘱咐一下自己,又熬过了一个无聊并无趣的下午。

    卧床休养的半月来,除了粥,还是粥。于是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味蕾会不会由于这样频繁喝一些没有味道的东西,而导致味觉失常。

    然而直至今天早上我才将将发现,难怪人都说黑暗过后的阳光是最美丽的。由此可见在喝了半月的粥之后,肉是多么的香嫩味美,那种感觉叫人至今难忘。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带着这几日来怎么都抹不去的水声而来。

    我想大概是丘管家来叫我吃饭了,心里忍不住又想起了那滑嫩嫩香喷喷的猪肉,不禁吸了吸口水。

    谁料脚步声就在离门前不远处停下,一边安静之后,是一声叫喊:“庶福晋,你怎么倒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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