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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顺治末年》

第十八章 红衣大主教
面对珠宝时比恶狼更可怕。即使淑云这个重生人士也不不能免俗。即使淑云并不喜欢佩戴,可依旧想要收集。没事时拿出来,一件件的慢慢欣赏,是淑云最喜欢做的事之一。

    淑云和汤姆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通过当地教会的帮助,用空间里无用的东西加上部分黄金,兑换和购买了整整两大箱的各种高品质宝石还有无数未经打磨和切割的原石。最后在汤姆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可以说淑云这几年的收获还是不错的。金银珠宝,各种植物,种类繁多的各地特产,美酒、美食、化妆品和它们的制作方法,千里马,百里驴还有一些各地的珍贵典籍。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淑云和汤姆回到了罗马教廷,这一年淑云已经16岁了。

    回到教廷后汤姆受到了全体教廷人员的热烈欢迎,并且以仅35岁之龄被破例的升任为红衣大主教。

    其实能有这样的结果也是有原因的。当初因为淑云得罪了几乎全体的教廷人员,汤姆才被迫带着淑云开始游历欧洲,然后又因为淑云的四处搜刮,他们几乎成了欧洲的公害,被欧洲的贵族们列为了拒绝往来户。

    淑云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呆在汤姆身边。尽管中国现在是一个由满人统治的封建王朝,可是那里终究是自己的故乡,淑云时一定要回去的。所以对汤姆以后的人生,淑云希望能够一帆风顺的。那么趁自己还没离开时,就要帮他好好谋划了。

    要想被别人记住,甚至印象深刻。除了自身过人的谈吐、气质和长相外。就是要做出令人难忘的事了。一个人做了好事,大家可能当时也许都会交口称赞,可是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新的话题所取代,甚至都不会像某些人的风流韵事那样被人津津乐道,印象深刻。但是做了坏事呢?尤其是损害了他们切身利益的坏事。那么受损害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首先是被记住了,那么接下来连继续交往的借口也有了。那就是不管怎样,孩子做错了是,作为他的临时监护人一定要对大家的损失进行补偿。于是在淑云的谋划下,他们每到一地或是逢年过节,都会让汤姆给那些欧洲皇室成员和贵族们写些问候信,把一些特产或小玩意当作赔礼一起寄去。有时会是虽便宜但贴心的,有时会是贵重一些的。送礼物也是有技巧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条件好的人来说,不在乎价钱多少,关键是贴心。一上来就送太贵的,反而会显得冷硬、虚假。不管什么做事,都讲究一个循序渐进。

    当然淑云当出搜刮的那些东西也是让人可以承受,但是又会感到一点点肉痛的,分寸把握的还是相当好的。要不就不会是印象深刻,而是结下仇怨了。

    淑云他们游历的这几年一直这样坚持不断地做着,如此一来二去大家都认为汤姆当初纵容淑云,是因为对一个异国小孤女的怜惜,是一种善良的表现。而持续不断的对大家尽最大努力的去补偿是为人敦厚,真诚的体现。是一个很值得交往的对象,又是这么年轻的主教,也许以后会前途无量。花花轿子当然是人人抬。所以几年下来汤姆和这些欧洲贵族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教廷的人当然也是比照办理的了。就连扫厕所的大婶都没有落下。切实做到了面面俱到。至于淑云自己的名声她是不会在乎的。

    所以在汤姆回到教廷以后,他的工作受到了全体欧洲王氏与贵族们的好评。经过以教皇为首的全体人员讨论,决定升任他为红衣大主教。

    对此淑云终于感到放心了。但是汤姆并没有想象当中的欢欣雀跃。他开始变得闷闷不乐,常常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淑云知道汤姆在为什么而烦恼。可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他们终究是要分别的。

    于是淑云没有试着安慰汤姆。她不想给汤姆开空头支票。所以淑云这些日子一直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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