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投身社会生活之中,颇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
唐代不仅男子文人辈出,大家罗列,而且女子中才华超绝、文名显扬的也大有人在。如一代女皇武则天、上官婉儿等,还有被誉为“一流女诗人”的鱼玄机、“女校书”薛涛、民间奇女子牛应贞等。
唐代的女性率真旷达、敢于追求个性的自由和解放,还表现在婚姻生活中较多的自主权和男女交往的相对自由。唐代女性有离婚自主权。根据史籍记载。唐前期的公主91人中,离婚再嫁的占了总人数的近三分之一,这在中国的历史上可以说是绝无仅有。唐代妇女离婚改嫁和寡妇再嫁也受到国家的提倡和鼓励。在当时社会上,人们视妇女的改嫁及再婚为“礼仪常范”,不是见不得人的丑事。
唐代妇女们在一定条件下不可以“抛头露面”地自由与异性交往,甚至聚宴冶游、诗酒唱和。唐代女性喜好体育,参加体育活动的女性包括宫廷妃嫔、贵族妇女、宫女、优伶、*女以及广大平民妇女等各个阶层。所涉及的体育活动几乎与男子无异。如除荡秋千、射粉团外,还有围棋、拔河、蹴鞠、马球等等。
唐代的妇女生逢其时,作为“女人”受到了社会的尊重,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施展了自身非凡的聪明才智,爆发了自己巨大的能量。可以说,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大概只有唐代,女性才能算是到世上“潇洒走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