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并不这么想。
对于江锦虹来说,当初虽然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娶了“陈念慈”这个儿媳妇,但是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娶错,“陈念慈”个性温顺,十分贴心。
以前江锦虹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或者约一些老朋友逛街,现在还有一个程苏可以陪她,她每次都很有耐心地陪她慢慢看,慢慢挑。
如果说“陈念慈”和以前有点不一样的就是,江锦虹每次要买什么送她,她都坚决表示不要,有一次江锦虹也要买个LV的包包给她,她一双手乱摇:“妈妈,我真的不要。我还是个学生呢,要那么贵的包包干嘛?大家都背几十块几百快的包,我背上几万块的包不好。”
程苏心里骇笑,LV的包包其实大部分都比较适合中年妇女,小女孩最买些二线的品牌就行了,动不动弄个LV干什么,以前妈妈也买名牌包,但都喜欢买一些稍稍低调的品牌,LOGO不是那么招摇的。
妈妈告诉程苏,只有暴发的人才会想炫富。不然为什么会有“oldmoney”和“newmoney”之分呢?又怎么会说三代培养一个贵族?因为只有到了第三代,“newmoney”沉淀成“oldmoney”以后,那份气质才会自然地融入血液,就象“美而不自知”一样,进入“富而不自知”的境界。
到了那时候,拥有财富早已象是天生拥有手脚一样自然而然,试想想,有谁没事干会伸出根胳膊炫耀:“你们看,老子有手!”伸出腿狂喊:“你们看,老子还有腿!”
那不是神经病是什么?可见得只有暴发的人,才生怕别人不知道,才需要炫富,不时地向别人证明自己的存在感,也向自己证明钱的存在感。
什么是恶俗,小小的程苏早就知晓。但是程苏却可以理解陈念慈,因为陈念慈从缺乏,越是缺乏的东西就越是向往。
至于陪着江锦虹,程苏倒真的是没有一点勉强,她觉得就象以前陪妈妈,或者妈妈陪她一样,江锦虹在程苏现在的世界里,正是她愿意亲近的妈妈。
对于楚峥来说,程苏也是个好妈妈,虽然这位妈妈毛手毛脚,常常让楚妈妈、洪嫂和小唐她们发笑,但是她有的是爱心。
程苏学着带孩子的时候才知道当初爸爸妈妈带大她有多不容易,要不怎么说养儿方知父母恩呢?
虽然有洪嫂帮着,但是程苏更喜欢亲自带楚峥,对着他说话,陪着他听音乐,拿玩具和彩色图片给他看。她把他当成她小时候的洋娃娃了,而且是一个活生生的有反应的洋娃娃,这个“儿子”也是她新生活里最大的乐趣。
唯一有一样,是她非常想做却不敢做的:给楚峥洗澡。
在程苏看来,给楚峥洗澡真是一项大工程,因为他的脖子还是软的,所以洗头时得一手托稳他的头和身子,再一手帮他洗,他有时还要不听话地乱扭,真是险象环生,程苏老怕他会把小细脖子给扭断,还好洪嫂手脚老练利索,程苏经常看得十分羡慕。
有一次,洪嫂在给楚峥洗澡时,程苏于一旁帮手,楚少远探了个头觉得有趣也一起进来观看美男沐浴图。程苏在旁边艳羡地问:“洪嫂,什么时候可以让我给他洗呢?”
洪嫂笑:“很快了,等四个多月时,他脖子长硬了,稳当了,你就可以帮他洗了。”
程苏哀求楚峥:“峥峥,你的小细脖子快快长硬吧,我可想给你洗澡了。”
楚少远取笑她:“我看你不是想给他洗澡,你是想玩他。”
程苏被说中心事,恼羞成怒道:“当然啦,他可比你好玩多了。”
楚少远看到程苏的娇俏,忍不住情动,在她耳边悄悄道:“你又没给我洗过澡,你怎么知道我没他好玩?”
程苏退开三步,红着脸指住他:“楚大叔你道德品质败坏,一点也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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