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保安兴致盎然。
“他说你是,”老公的回答无丝毫讥讽意味,“二百五。”
“……”
汗……我二话不说拎着约翰的衣领,左手推了推老公,一并躬身行了礼,彬彬有礼的开口道,“大哥抱歉。大哥再见。”
接着揪住两个小家伙赶紧走,回头瞄了眼还有些错愕的保安,踢了踢约翰的小屁股,“那啥,刚刚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教我,快!”
老公:……
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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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约翰选衣服的时候,我才发现老公的深谋远虑……
现在小孩的衣服,不过两块破布,比我手掌还大不了多少,随随便便一件就要两百多。
相比下我辛辛苦苦手工细磨的一杯香醇咖啡,也顶多卖二三十人民币,却常常被一群穿得光鲜漂亮的小学生用惊恐的眼神强烈谴责,有小姑娘还娇滴滴地说阿姨,这东西又贵又不好喝。
不识货!
约翰是芬兰人,我估计他说的是芬兰话,也不知道生活习性如何,基本上不存钱不留钱,我给他的工资,都干脆利落的花得干净,所以购衣这笔账他是没办法还给我的。但没办法,该花的还是得花,只得白花花的票子往坑里死砸,顺便琢磨着约翰卖身给我多少年才能弥补这个数。
不料收银员在数钞票的时候,约翰拉扯了下我,眼神比了比旁边一个身影。顺着视线望去,顿时头皮发麻,只见那人蓦地瞪大眼睛,瞬间觉悟地喊到——
“莫!丽!华!”
三个字发音又狠又快又准确。
我低下头,避开那女人直勾勾的视线,只得装作听不见。
……我以前怎么不觉得这个城市这么小?==~
袁媛,女,我最荒唐的日子和她一并厮混过。
该女认识我老公的时候惊为天人,可惜当时我已经牢牢盘踞着老公女友的位置,后其罔顾与我相知一场,对我老公死缠烂打,一度转换为言情小说中经典女配,跃居为头号情敌。
时至最后,在我的结婚典礼上大哭大闹,大声宣告要等我老公一万年,次年却迅速闪婚,与她新欢手挽手在我面前耀武扬威,而今跃居为妈妈的囧女一名。
“茉莉花!”见我不理,她锲而不舍地继续。
我深吸口气,决意无视到底,余光瞥见老公已经有先见之明的揪着约翰闪到一旁,剩我一人孤军奋战。
我将收银员递过来的衣物拽在手中,眼见袁媛跨前一步,气势汹汹地挡在我面前,重重哼了一声,“小样,居然装听不见?你小子化成灰老娘都认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