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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同治》

第二十五章 中国特色


    “小女珍儿还望毓汶兄多方照应。“

    孙毓汶一番心事去了八九分,和颜道:“那是自然,不过话说回来,女大十八变,珍儿越发出落得漂亮了。“

    ”小丫头片子一个,淘气得很,不能跟你的立峰相比。“没有儿子是翁同龢的一大遗憾,虽然他胸怀宽阔,此时也不免有些黯然神伤。

    ”同龢,不如我们两家结为秦晋之好,从此亲如一家,我儿子也就是你儿子,你女儿也就是我女儿,也用不着这样夸来夸去的。“孙毓汶早有此意,此时趁机提出,也不算很突兀。

    翁同龢大喜道:”果然是个好主意,毓汶兄,等这次和谈一成,我们不如就把婚事定下。“

    两人一拍即合,原本就是世交好友,此刻亲上加亲,更觉不同以往。等孙毓汶离开后,翁同龢将此事告知全家,阖府上下都高兴莫名。

    凡年龄在十三至十六岁,身体健康无残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须参加阅选。秀女年满十三岁称“及岁”,超过十六岁称“逾岁”。“逾岁”者一般不再参加挑选,如因故未能阅选者,则必须参加下届阅选,否则虽至二十余岁亦不能出嫁,违者将受惩处。凡应选的旗女,在未阅前私自与他人结婚者,也将由该旗都统参查治罪。即使的确残疾不堪备选者,亦须各旗层层具结,呈报本旗都统,然后由都统咨行户部上奏皇帝,才能免选。不过翁家并不在旗,所谓汉女不得入宫,所以不必为此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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