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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安放的婚姻》

一点花絮
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8.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首先,一方以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其次,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9.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的规定。

    10.信尾署名: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没有标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

    陆枫又气又乐,一看后面还有——

    “鉴于合同法不规范与人身相关的内容,建议此类行为以婚姻证明为主,将可获得婚姻法的保护;或者签订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做出明确有效的约定。

    本文件审阅用时三小时二十分,按每小时2000元计费。请告知发票抬头,我所好尽快提供发票。联系电话:130XXXXXXXX。”

    与此同时,谈笑正在所里吃午饭,跟同事抱怨说:“现在的有钱女人真是缺少法律意识,当初也不签财产分割协议,现在离婚了,想起分财产了,就拿情书当证据!这不是胡来嘛!”

    “啊?这可新鲜。谈律,哪儿的事?”

    “我也不知道,今儿早上收到的。没头没尾的,连委托合同都没有。我让小吕查一下是不是我们以前的长期客户。不过文件还是看了,送回去了。”

    “情书您咋看啊?”

    “瞎看呗。糊弄糊弄得了。挣钱嘛!”

    “得!您还真行。这主儿肯定有钱,不知是哪家富翁?”

    “保密啊!不过我也没看地址。忙死了,看完文件就交给小吕了。对了,我得问一下。小吕?寄到哪儿去了?”

    “啊,谈律。好像是个什么部队的地址。我照原样寄回去的。”

    部队?!

    谈笑僵在那里——不可能吧?他不会干那种事吧?他能写那么肉麻的词儿吗?

    天啊,满拧了!

    ====================================

    这是以前看到的笑话,突然觉得很适合谈笑这种工作狂。虽然所里没人这么忙,但是类似没头脑的事儿也有人干过,大家只当了解一下律师糊涂一面吧!

    这个故事时间不定,插在这里而已,不要和正文联系起来。

    下次更新,还是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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