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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荷记》

134-139
眉梢眼角便会含了我从未见过的潋滟娇赧。

    有天夜里她睡不着,偷偷跑进我房间里,和我挤在一床(启轩睡眠不好,为了不影响他休息,我们早已分房而睡)。

    “姐姐,”樱馥将头枕在我肩上,喃喃低声道:“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一贯心高气傲的妹妹,此时竟像是着了魔。

    永喆对本地很熟悉。他常常请我们去他家在莱蒙湖边的别墅作客,或者带我们去湖边风景最美丽的角落野餐谈天,去日内瓦听歌剧,去藏在转弯抹角的小巷的一家餐馆里品尝最正宗的干酪火锅,或是去近旁农人的果园里采来新鲜的莓果,将它们泡在香槟酒里,第二天再将它们捞出来,然后裹上巧克力,制成美味的甜点。他是一个非常真性情,又很懂生活情趣的人。

    我们原以为永喆只是一个来此度假的家境富裕的大学生,但启轩在日内瓦的朋友却告诉我们,永喆年纪虽轻,却已是日内瓦的名人。他生长在瑞士,但他的家族却是中国最古老显赫的一脉,而年纪轻轻的他已经是瑞士画坛上颇有名气的画家。他的家境非常富有,但为人却极随和亲切,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明朗单纯,让人直暖到心里去。就连一向交友挑剔的启轩都很喜欢他。

    我提醒过樱馥:“他这样太过出众的男子,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他在这方面的为人你该先了解清楚才是。”

    樱馥对我眨眨美丽的凤目,曼声笑道:“姐姐你放心,我早打听过了。他的女人缘的确是相当地好,喜欢他的女子很多,跟他约会过的也不少,但一般都是女孩子主动约他。跟他约会过的女子都说他体贴温柔又风趣。我不是三岁小孩子,不会以为他这样出色的男子从没有过感情经历。”她停了一停,凤目中盈光闪闪道:“我只要做最后那个得到他心的女子,就可以了。”

    转眼我们在莱蒙湖边已经住了两个多月。一日用过午饭后,樱馥如往常一样去了湖边散步,而启轩则躺下午睡。我正想提笔给父母写张明信片,只听门外有轻轻的敲门声。

    我打开门,看见一身清爽白衣的永喆。

    “下午好,玮筠。”他朝我灿烂一笑,仿佛午后所有的阳光都落在了他脸上。他从不肯称呼我章太太,每次都直呼其名,也坚持不让我们叫他李先生。我知道他直爽不拘,也就不跟他客套太多。

    “你好,永喆。来找樱馥的么?她去湖边散步了。”我礼貌一笑回答他。

    “那我们一起走过去迎她好么?”他提议道。

    “你去找她就好了。我掺和什么?”我笑着摇头。

    “这一路走过去这么长,你就发发善心陪我说会儿话。再说,你平时太静了,该多动动,对身体有好处。你要是身体不好,谁来照顾启轩呢?“他孩子一般赖起来,但却偏让人没法拒绝。

    我给启轩留了张字条,告诉他我和永喆去了湖边找樱馥,免得他醒了之后不见我会着急。

    我们一边闲谈一边穿过树林朝湖畔走去。永喆一路给我讲他小时候和父母一同来湖边度假的趣事,他在大学里与同窗的恶作剧,以及他最近作画的心得。我都浅浅笑着,静静地听。

    他是一个离我那样遥远的人,此时却前所未有地近。他美好得如同此时的阳光,樱馥若能嫁给他,该是怎样地幸福。不知为何,我心中竟有了一丝隐隐的怅然,大概是我自己虽已为人妇,但却从未经历过真正的爱情吧。

    这时,明亮的阳光突然隐去,瓢泼大雨伴着隆隆雷声倾泄而下。永喆拉着我,赶紧避入树林中一座被人废弃的马厩里。

    “樱馥会怎么样?会被雨淋着吗?”我有些着急,又要冲进雨里。

    永喆一把攥住我,急声道:“这时候不能出去!我们现在是在树林里面,只有待在这马厩里最安全,因为马厩顶上有避雷针,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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