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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魔霸世》

第三百一十四章绝色妖孽,“逼供”
   “这……这怎么可能?”拿烙斯精神回扫,就“见”在他刚才爆炸的身体背后,居然凭空多了一支黄金枪,恍惚间,他回忆起那个美丽的女子一共抛飞两次衣服,头一次的衣服早就飞走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变成了黄金枪偷袭于他。

    “这……衣服居然能变成枪?”拿烙斯觉得自己的智商有些不够用了。但是,想不通归想不通,内心还是极愤怒的。当即,冷目怒扫黄金史莱姆:“臭丫头,你……”

    话刚说到一半,就见天空中一只大手猛然擒拿下来,那包裹住整个领域的黄金层变成了大手将他的脑袋给抓住了,然后砰的一声,直接捏爆。里面飞出一道元神,又被周围凝聚而来的天地之力困住,形成一块结晶状的东西,并被无形的精神力量束缚困在半空中。

    而后,他就看到,那一支黄金枪,那一只黄金巨手,那一支电钻一般的长矛,居然如同液体一般流转,三者并拢,渐渐凝聚,形成一位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

    如此诡异情形,看得拿烙斯的元神直倒吸凉气:“你……你到底是什么怪物?”

    斗圣虽然厉害,但也不至于变态离谱到这种程度。据说,某些斗神是能够随意变幻形体的,但那也是传说,拿烙斯根本没看见过。

    “我?我不是怪物,我是史克莱……”黄金史莱姆说着:“我以后可以要嫁给林锋的。”

    “林锋?”

    “嗯。”黄金史莱姆没有多说,就抓着那团元神,朝阴阳造化炉藏身的地方飞去,进入了阴阳造化炉当中。

    然后挥挥手,取出另一套衣服来换上。

    “嘿嘿,幸亏之前我及时用身体变成衣服,真正的衣服被我吞噬了,不然还骗不过这个家伙。嗯,我将这么一个神秘基地的大人物抓住,林锋应该会觉得我很能干了吧?我听说人类当中,有男人跟女人一直在一起的,就叫夫妻,除了大富大贵的,普通的夫妻都是财产平分。这样,我要是做林锋的妻子,那他肯定帮我尽快进化吧?”

    黄金史莱姆简单的脑袋里转着稀奇古怪的念头。

    片刻,在阴阳造化炉里呆了一会,没发现外面有异样,就释放出一股精神力量,轻轻触动那正在修炼的林锋。

    “林锋,我抓到一个神秘基地的斗圣了……不用你再去敲闷棍了。”

    林锋在定境中听到赵冰雁的声音,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就见那“赵冰雁”笑眯眯地看着他。

    愣了愣,林锋有些发呆:“冰雁,你……你的修为突破到斗圣境界了?”

    说着,下意识地释放一股精神力量过来,略一探测。精神力量进入黄金史莱姆体内,还没仔细注意它的身体构造,就感应了一遍它体内的力量。

    “不对,你不是冰雁,你是谁?”林锋脸色一变,冷冷地盯着黄金史莱姆。

    “是我啊……”黄金史莱姆道:“林锋,你看看,我现在这样子是不是比之前好看?”

    林锋愣了愣,那黄金史莱姆的声音还是赵冰雁的声音,但是,他却在电光火石之间想到黄金史莱姆之前说过可以变成*人类的样子,还能改变肤色,更关键的时,他感应到了黄金史莱姆的精神波动,当即皱眉道:“你是史克莱?”

    “对啊对啊,就是我。”

    林锋无语。

    皱皱眉,再问:“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你不喜欢吗?”黄金史莱姆道:“我发现你之前很喜欢抱着冰雁睡觉,很喜欢她,就以为你喜欢这个样子的呢。难道不是吗?”

    林锋郁闷:“我喜欢的是冰雁,你就算变成她的样子,你也仍然是黄金史莱姆,不是赵冰雁啊。”

    “啊……这有什么区别,看起来不还都是样子吗?我现在跟她都一模一样,她懂的我可以学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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