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于是便问:“儿子怎么啦?”
“拔拔,我脖子痒痒。”
孔先拉开衣领看,白嫩嫩的脖子一圈红,皮肤上粘了些细碎的黑发渣,他温柔的拍了拍,“没事儿,忍一忍,待会儿爸爸带你买新衣服。”
窦寇从包里拿出毛巾,一边帮沐沐擦掉碎发一边说:“哪有那么矜贵,擦擦就行了。”
“反正你也要买衣服,顺便呗。”
又顺便,他还真是个不讲究的人。
逛商场对于窦寇这种宅中之宅来说太有技术含量了,基本一跨入百货公司大门就被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的商品晃得眼晕,孔先不用说,她往哪儿走跟着往哪儿走,毫无一点辨识力。
逛了两层楼耐心告罄,窦寇深感购物还是上网方便,想要什么搜出来也就考考眼力和运气,根本不用像这样费时费力。
她情绪稍一起伏孔先马上有所感知,的确,这么漫无目的的瞎逛,先别说大人,沐沐的体力就是个问题,万一他闹起来,自己身体又不好,最后受累的还是她。
孔先当机立断,抓了个导购小姐问清楚精品区在哪儿,直接杀将过去。之前他翻看过钱包,里面满是各类名牌店的贵宾卡、折扣卡,这个世界其实很简单,钱能解决的事儿便不是啥大事儿。
窦寇对名牌不反感,却是反感消费名牌。太过精雕细琢的东西穿在身上,总有着“穿上龙袍不像太子”的意味,不自在,实际上自己被名牌消费了,所以兴致缺缺。
孔先边走边劝:“今天没时间配合你的喜好,沐沐眼睛快睁不开了,改天有空咱们再到府后街淘小店。”
府后街开着一水儿的特色小店,是没钱又希望追求个性时尚年轻人爱去的地儿,不过……“府后街改造了,那些店已经全部搬走了。”窦寇小声嗫嚅,曾经还是学生的他们每周末都在那儿消磨时光,虽然那时他们很穷很穷,但那时他们很快乐很快乐。
孔先微微一窒,随即语气稀松平常道:“搬啦?搬哪儿了?”
“不知道。”窦寇落寞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