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亿多人的生活却还不错,这些人有一个普遍的特点:受过高等教育,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有一定的眼光,称得上印度社会的精英。
跟世界上大多数精英一样,这些精英也有那些人坏毛病,例如:普世价值、**和吸毒等。可能这些人以为自己只要披上标着那三个标签的披带,自然跟珉珉众生不一样。
只要这些人一部分喜欢这个,那钱财来的也忒容易,由于杜瓦滋的货来源成本是o,所以利润比一般的毒贩子更高。那个国人把韩智放下来,给自己打交道,所以官面上的事情都由韩来解决。他只负责地下的那部分就成,以他念过大学的聪明劲,再加上国人提供的军火,横扫一切旧黑道。
黑道一般也就是霰弹枪和手机再加上几把大刀,谁见过用m6o机枪洗地的?当然了还有火箭筒,那东西就是警察见了都怕上三分。
而另一位选择,莫拉克,就没有他那么幸运,经过数月的打拼,那位也就占据全市不到5%的地盘。这真让杜瓦滋笑掉大牙齿,看看自己全城一半的控制地盘,更加地看不上莫拉克的小学化水准了。
伴随着实力的增强,头脑很好使的杜瓦滋也萌生了想法,那个国人似乎在三个月前就出国走人了,再也没有见过他本人。而韩智明显不知道他和那位老板的关系,平常也就是疏通一下。
“我是不是可以独立单干?”这个念头一出现,就像草原上的荒草,火烧不尽,时不时冒出来憋得他坐卧不宁。但天生的谨慎使得他只是暗地里捣鬼,比如原来规定的按时上报利润额,现在他便偷偷地隐藏一部分,然后转存到瑞士银行去。
最开始干了两把,他现没有电话找过来,而那个进行联系的通讯程序似乎一无所知。于是在最近的一个月,他转移了更多的金钱,当然为了避免麻烦,数额很小。
有了钱他的底气也壮了些,前几天在韩智找到他,希望能办几件事时,杜瓦滋婉转拒绝了。在拒绝之后的几天,杜瓦滋还真提心吊胆熬了下来,结果什么事没有。
使得杜瓦滋一下子放了心,领着几个心腹过来酒巴视察一下,顺便喝个酒庆祝一下。
“放音乐,我要唱歌”一个手下可能喝多了,吵着要唱一曲卡拉ok。
“好啊,好啊。大哥也要唱,您可是在城跺一下颤三颤的人物啊。”众人起哄,印度人大多数吃素不喝酒,所以这些黑社会分子以蓄酒为乐。
杜瓦滋哈哈大笑,在另一位女人脸上咬了几口,站起身来,举着酒杯,“嗯,大家听好了,咱们将来的事业会达的,跟着我会有好日子过只有我才是你们的老大。”
“对跟着大哥,我们怕谁啊。那个莫尼克真是个屁,为啥大哥您老让着他?”众人大叫。
听到这里,杜瓦滋两眼一瞪,“什么?我怕他?真是不想答理他而已,要是我要收拾掉他,也就是分分秒秒的事”
话音未落,就听到门口有人接话,“分分秒秒?莫尼克在这里呢,我看看你怎么分分秒秒”
几个人从大门口鱼贯而入,当的一位长得同印度人不同的年青人冷笑看着这个班加罗尔新兴起的黑社会头子。左右手各位一人,左边是一位年轻的女子,穿着传统的莎丽,身材娥挪多姿,十分秀丽。而右边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家伙,那个小学没有毕业的莫尼克。那小子穿着件花衬衫,戴着副雷朋的墨镜,天知道黑天半夜地能看到啥。
“汤,汤先生?”杜瓦滋一看到这个人脑袋就疼,上一任老板倒霉就倒在这个人手上了,还有那个不可一世的土王,被老虎吃了
“你xx的是谁啊?敢对我们大哥这么讲话?”一个小子见到这帮人似乎没将自己这帮人看在眼里,两眼一睁,跳了过去,用手点着间的国人嚷道。
“啊,你不是我们印度人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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