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哭多了也就不哭了,周末也习惯和他一起了,慢慢觉得他好,他不会说话,可是细心,而且我觉得他顾家,他愿意牺牲一些他想要的东西来迁就我。我觉得我就想找个这样的。你知道么,后来方剑华还是自己开公司了,他做得不错,才一年多已经有声有色,听说赚得也不少。我后来想,我和方剑华,其实也许不必分开,我们那时候都不懂得,也不愿意为了对方牺牲自己,就算迁就了,也觉得自己委屈大了,那时候我们太年轻了。可是后来,没有了回头的路,也不必回头了。”
安颂认真的看着楼兰,“两个人在一起,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小李是我在对的时间里,遇到的那个对的人。”
楼兰侧过头看她,过去的安颂一向活泼有余,计较不足,可是现在看起来,这两年半,她没有白过,可是自己的两年半呢?
安颂继续说,“我觉得你现在也差不多了,应该认真定下来,路遥这个人,还行吧,虽然我觉得他商人气挺重的,但是看起来,对你挺好。”
楼兰笑起来,“你昨晚都不肯说小李是部队里的,是因为你觉得路遥商人气重,所以不想和他牵扯上这样关系么?”
安颂转一转眼珠子,一下子活泼起来,“那个路遥,看着就精明,要是让他知道小李是部队的,找不准就要帮忙呢,我看在你面子上,也不好意思说不呀。可是我又不想小李沾这样的事么。”
楼兰笑着摇摇头,“还和我说人家好,闹半天还是不待见。”
除去和安颂逛街吃饭,楼兰隔一两天仍旧去看望楼风,她觉得自己像墙头草,心情一会往东一会往西,只是她的心情再怎么不好,时隔两年半之后,似乎修复起来比以前还是快了很多。
她去看望楼风的时候,总能遇到方顺顺。只是次数多了,她慢慢有点疑惑,方顺顺就像她的名字,温婉柔顺,并且得体,只是永远有一层疏离,即便是对着楼风,楼风对她,也几乎一样。他们之间,真是“相敬如冰”,未婚妻方小姐每天的使命,就是来站床头,温婉得体的问几句话,看着楼风吃完某一顿饭,然后告辞。
楼兰心情稍好时候,会忍不住坏心的想,如果他们结婚,以后的夫妻生活,是不是也会这么客气,方小姐站在床头,和他互相谦让,还是会并排躺在床上,像曾经报道过的某些不谙人事的呆子们一样,等着孩子自动降临,楼兰想到这,偷偷在心里笑一下。可是,他会这样么?她难免想起过往和他的温存,他的温度、呼吸,他的皮肤、手臂,他的热烈和不知满足,她抿一下嘴,别过头去,这一切都不再是她应该想的,他属于另外一个女人。
楼风的伤多半是外伤,恢复得很快,只有左手的贯穿伤口,就算努力复健,和以前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楼兰问过几个医生,医生们顾左右而言他,言外之意不过就是想恢复到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楼风倒不是很在意的样子,对楼兰说:“其实不直接带兵,也没有什么不好,也有很多东西我想总结一下。”他看看窗外,对她说,“外面太阳不错,陪我出去走走。”他早就不乐意穿病号服,换了自己的常服披着。
楼兰点点头,拿起自己的大衣跟在他身后。刚走出病房门口没几步,就听见背后的脚步声,和路遥的声音,“楼兰?”
楼兰转过身去,路遥大步的跑了上来,“真是你啊,真巧,还以为要回了D城才会见到你了。”
楼兰有点不知所措,也许是不愿意在这个时刻见到任何现在她现实生活中的人,楼风似乎仍旧是她心里一个隐秘的所在,不愿意为任何生活中的人所窥探。
路遥却一贯的自来熟,看着楼风问楼兰,“这位是?”
“我哥哥。”楼兰简短的介绍,悄悄的往后退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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