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视。但这个男人却需要她的头抬成四十五度角。
他大概三十岁左右——李斯洛一边猜测着一边让视线顺着那结实的脖颈缓缓而下——有着一副宽阔的肩膀。一件久经水洗而显得柔软贴身的灰绿色T恤衫紧贴在那壮实的胸膛上——李斯洛努力控制着自己发达的想像力,不要去想像那T恤下面会有什么样“美景”,却仍然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一条深绿色宽松长裤裹着他那两条长得不可思议的腿,裤脚则以电视里常常能看到的军人方式,紧紧束在一双黑色越野短靴里。
这男人应该出现在山林中,或是战场上。总之,不该出现在这个时尚吵闹的机场里。李斯洛想,也许再在脸上画上几道伪装油彩,或是把衣服换成盔甲,那就更适合他了。
一个“Rambo(兰博)”。
一个“Achilles(阿喀琉斯)”。
一个沦陷在都市里的黑色战士。
虽然不喜欢动作片,却对肌肉男十分着迷的李斯洛暗想。
☆★☆★☆
文攸同缓缓站起身。
谁说“李斯洛”就一定是个男人的名字?显然,眼前站着的绝不是个男人。
他的目光扫过那双拖鞋式绣珠高跟鞋。
这女人有着一双与她身材不相衬的小脚。他在心里丈量着她的脚,视线缓慢地爬过她的小腿。
他突然发现,眼前这修长的小腿正毫无遮拦地光裸着——这位“白骨精”竟然并没有穿现代职业女性所必备的丝袜!
在机场大厅明亮的光线下,她的肌肤与他所拥有的一块羊脂玉石一样,呈现出一种晶莹的、半透明的质感。
文攸同的手指微微一痒,几乎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摸那白皙肌肤,看看它是不是像他所想像的那样细腻温润……然而,如果他真这么做了,只怕最后会被警察请去吃晚餐。
他捏紧拳,微微后退半步。
女孩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秾纤合度,那身看上去就很昂贵的粉红色套装则更加完美地衬托出这一点。
文攸同的视线快速地扫过她的细腰、酥胸,并在她锁骨间诱人的凹陷处稍稍停留了一会儿,便越过那象芭蕾舞演员一样挺直而修长的脖颈,移到她的脸上。
她有着一个微微上翘的尖下巴,嘴唇线条清晰而饱满,并且被亮亮的唇彩点缀得备显温润。鼻梁小巧挺秀——遗憾的是,对于她那张瓜子脸来说,略嫌短了些。文攸同挑剔地想——和那抹着唇彩的嘴唇一样,那双黑白分明的杏仁状大眼睛也经过精心的修饰。在她的眼睛上方,还涂抹着一层精致的粉色眼影。
为什么上帝给了女人一张脸,她们又要给自己另外再造一张?这是一个千古迷题,前人没有解开,文攸同同样也解不开。不过,他讨厌女人化妆。十分讨厌。他认为这从根本上体现了女人的虚伪本性。
化妆正是她们善于欺骗的外在表现。他冷冷地想着,视线无意识地落回她的唇上。
她的嘴唇线条清晰,上唇略薄,下唇却异常的饱满。那饱满的下唇中央微微有些凹陷——这正是一张适合亲吻的性感嘴唇。
这个念头刚刚产生,文攸同便感到嘴唇上一阵清凉,仿佛他真的亲吻上了那张引人遐思的嘴唇一样。
他微微一惊,赶紧调离视线,却正好落到她那头略显凌乱的微卷短发上。
他立刻便认出这种“精致的凌乱”来。他的前未婚妻林晓就特别钟爱这种发型。而且就他所知,这种发型不经过高级美容院的名家圣手几个小时的努力,是打造不出来的。它们所追求的,正是那种仿佛刚刚被爱人的手拨弄过的性感效果。
对于他来说,它的效果很明显。简直是太明显了。
也许真是太久没有女人了。自从与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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