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于是笑了起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又点了点头。
他笑得更加开怀,弯弯的嘴角亮亮的眼睛,一把将我紧紧拥入怀中:“阿福,你的初吻是我的,所以你的一辈子都是我的!”
我的鼻子仍有些不通气,却在他的气息中彻底沉醉。
抱着他的腰,我大声的喊:“林磊,我爱你,比爱伟大领袖毛主*席还要爱!”
他搂着我,朗朗的笑:“我知道!”
“林磊,我也喜欢你很多年了,很多很多年……”
他重重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我知道,我都知道。”
那时候,我已经喜欢了他五年,后来,又是五年。所以前后加在一起,是十年。
我为什么要回忆这些呢?
因为在我过去的二十五年生命里,有五分之二耗在了他的身上。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他都在我最重要的成长轨迹里留下了永远难以抹去的印痕。
现在,这个男人打电话跟我说,他就在我家楼下,想要见我一面,我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