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大厦的门口,只为了能有机会远远的看一眼她从里面出来。
从兜里掏出三百块钱,文卿道:“这是刚才那家伙赔的钱。你收着,公司肯定会让你赔钱的。这年头,老板只问利润,对你这种好人好事不开除就不错了。”
伍兵连忙闪开,“不用了,不用了!真的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
文卿愣了一下,“应该做的”似乎是小学作文里常用的词,这年月很少有人用了。忍不住就着路灯,她上下打量了一眼伍兵。
这个人有点瘦,但是很直。
文卿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字——直。
挺直的鼻梁,挺直的脖子,挺直的脊柱,甚至连目光都是笔直的。
尽管他从事的是这个城市里被定义为“民工”的职业,可是文卿从他身上找不到一丝被生活或者社会压弯的痕迹。而且,他的“直”显得那样的轻松自然,好像天大的事情都不算什么。文卿收回目光拽过伍兵的书包,塞了进去,“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伍兵不好意思碰文卿的手,只能结结巴巴的说:“别、这样不好!应该的,都应该的。”
文卿被逗笑了,“那你拿着这钱也是应该的,别推辞了。”
伍兵认得文卿,但是注意到她却是因为和律所的前台吵架。那天,他已经累了一天了,下着大雨,发着烧,不小心漏送了一封快件。小前台路亚对他的去而折返不仅不领情,还指着鼻子骂他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当时他真有毁天灭地的想法!
可就在那时,文卿过来取自己的文件,只低低的说了声“路亚”,小姑娘就住口了。然后文卿对他抱歉的笑了笑,很平和,很冲淡,像个老朋友轻轻的拍了一下你的肩。
来京那么久,受了那么多委屈和不公,甚至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留在这里的时候,伍兵遇见了文卿,为了这朵微笑,他觉得还可以坚持。
后来,尽管那家律所的小前台刀做的嘴巴尖利逼人,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最后达到,然后等着偶尔的相遇。
所以,当那个贼靠近文卿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警惕;当贼伸出手时,他已经开始起跑。即使隔着一条马路,即使马路上车来车往,当文卿开始尖叫的时候,伍兵已经一马当先冲到她身边,拦住了猖狂的小贼。
伍兵从不会想不该想的,只有当文卿哆嗦着站在他身边,软软的好像一只寒风中瑟瑟的小猫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可以保护她,而这种保护让他的心飨足,丰盈,而柔软。
北京的冬天,也没有那么冷酷了。
“你在哪里住?今天谢谢你。”总要说些什么,文卿喜欢他带来的安全和清爽,一直紧绷的神经稍稍有些放松。
“东直门,公司在那里租的宿舍。不客气,应该的。”伍兵有些紧张。
文卿点点头,向着路边走。她知道做快递挣不了几个钱,准备找辆出租送他回去,也算是报恩了。
伍兵连忙摆手:“不用,真的不用。呃,我送你吧。这么晚了,你自己回去不安全。”说完,伍兵已经大跨步的走到路边,比文卿还快的抬起手臂,拦下一辆出租,打开车门,请文卿上车。
文卿想了想,点头道:“也好,我们都住东直门,到了那里,应该就不远了。你也坐后面吧。”
伍兵依言踏入汽车,司机稳稳的启动,车拐了一个弯就上了三环。
“你来北京多久了?”文卿无意识的摆弄着衣角,继续抚平。
“两年吧!”伍兵坐的笔直,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
文卿看了他一眼,“以前做什么?”
“当兵。呃,我来北京以后做过好多杂活。工地上,饭店里,哪儿都干过。”
“当兵不管分配么?”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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