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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1884》

第162章 酸葡萄VS木鞋
后贩卖为奴的华人、华侨、华裔,最后是限期葡萄牙帝国政府,在三日内必须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后果自负。

    给荷兰人的照会,就直接要求荷兰殖民地军队,在一个月之内,从加里曼丹岛原兰芳共和国的领土上撤军,并以苏拉威西岛和三千万英镑,赔偿兰芳共和国,和兰芳共和国被荷兰灭国时被害的华人、华裔;

    第二个要求,是限期荷兰殖民地政府一个月内,立即从苏门答腊岛上撤军,恢复岛上的大清帝国的藩属国苏门答腊国、三佛齐国两个国家,荷兰殖民地政府赔偿两国各三千万英镑战争损失。

    第三个要求,限期一个月内,从安波那群岛上(纳土纳群岛)撤军,恢复陈氏王国,赔偿三千万英镑,割让廖内群岛。

    第四个要求,以五亿英镑赔偿几百年来,被荷兰的巴达维亚(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的旧称)殖民当局和殖民地军队,以及他们所蛊惑的当地土著,在爪哇岛和荷属东印度群岛上,所屠杀、掠夺、虐待,绑架和掳掠后贩卖为奴的十几万华人和华侨、华裔;

    第五个要求,以五亿四千三百五十万英镑,赔偿几百年来,荷兰殖民者和军队,对中华沿海地带和台湾的侵略、掠夺、破坏和屠杀;

    第六个要求,是强硬地要求荷兰政府当局,将侵略中华、屠杀华人的组织者和刽子手,军队指挥官、驻台湾总督和他们的后裔,逮捕后交给大清帝国审判,没收其家产,作为私人赔款交给大清帝国政府。

    对荷兰提出的赔款总额,是十一亿五千三百五十万英镑

    当然,既然要抓人,就要提供名单了,一份上千人的名单也一起附上,其中历任东印度公司的高层,驻台湾总督和所有官员,荷兰在东印度群岛、台湾、澎湖的军队指挥官和著名的士兵、商人等等。

    随同照会的还有几十份历史文件的影印件,其中就有一七四零年“红溪惨案”后,欧洲人和荷兰人的新闻报道,荷兰议会就此事的辩论文集,荷兰籍当事人的回忆录、自述,以及荷兰政府和殖民地政府的官方记录文件。

    另外一部分就是从十七世纪以来,荷兰人在中华的澎湖地区和台湾、东南沿海地区侵略、屠杀、虐杀、掠夺、绑架的一系列罪行记录。其中几份记录如下:

    一六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在雷约兹risReijer的指挥下,东印度公司的十七艘武装商船到达澎湖岛马公港。七月月十一日荷兰殖民者在澎湖马公红木埕登陆,八月一日开始在澎湖风柜尾修建城堡。荷兰人在澎湖抢走中国人的六百多艘各类渔船、货船,强迫中国人为他们修筑工事、炮台和城寨。在苦役中,有一千三百多名中国人被荷兰人饿死、累死,有两百七十多人被掠往爪哇做苦役……,对此,以每艘渔船、货船作价三千英镑计算,六百艘总价一百八十万英镑,向荷兰索赔;每条人命以一万英镑计算,一千五百七十多人,索赔一千五百七十万英镑,两项合计一千七百五十万英镑。

    一六二四年九月,宋克指挥的荷兰武装船队,在离开澎湖风柜尾后来到台湾大员(台南港)。随后以请求“一张牛皮大小的地方”休息为名,在台湾登陆,修建“奥伦治城”,后定名为“热兰遮城”,成为荷兰驻台湾的“总督府”,再修建的第二个据点是“赤坎楼”。

    对荷兰人擅自在中华大地上破坏环境、盗采矿产资源、修建城堡、建立司法系统和对台湾实施血腥的殖民统治,向荷兰人索赔环境损失费、侵略主权、屠杀臣民、掠夺资源和财富损失,共计两亿英镑。

    一六五二年秋发生的甲螺郭怀一起义,郭怀一在作战中牺牲,副指挥龙官等九千多人被杀。这次就以牺牲的每位民族英雄,赔偿一万英镑计算,合计九千一百万英镑。

    据历史上荷属东印度公司记载,其在亚洲的二十五个商馆中,在中国台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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