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要孤独一辈子。长痛不如短痛,谈恋爱是凌迟一样的痛,而分手是腰斩一样的痛,一种是通过长时间折磨你而让你千疮百孔而死,一种是一刀劈下而让你痛不到一秒就死去。古以笙跟她分手,做得好!她是一个不值得任何人爱的人!
凌芊握着古以笙临走前送自己的水晶挂饰,放声大哭。古以笙,我很爱你的,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到底是谁背叛了谁,我愿意在分手之后相信你是清白的,这样让我好过一点,因为我没有被你背叛,是我自己放弃的。我真想相信你,可是我是懦夫,我是逃兵,我终于输在未知的未来前面。如果你没有去瑞士就好了,我们一定一定会很幸福的。我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自己,也没有如此想爱一个人。
祝你幸福,古以笙。
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凌芊退了房,收拾好一切东西,像个逃兵一样回到Z城。面对父母的质问,她不得不说出自己和古以笙分手的事实,然而却一直不肯说原因。她不想呆在家里,手续没办好的日子,她成天出去逛着,漫无目的,却怎么也不会迷路。这个城市她太过熟悉,连街头小贩的叫卖声都已熟记在她的心里。
她跑到公园里去,看见一对对情侣忙着照相,有时还kiss一下,女孩一脸娇羞,表情里尽是幸福。幸福的保质期有多久?凌芊想。
每天睡觉前,她都会哭,想起古以笙的好,古以笙的决绝,她都在怨恨命运的不公。她为什么变成一个这样的人?直到现在,凌芊还是不能确定古以笙那天晚上是不是在跟韩芸菲偷情,她希望不是,然而她和古以笙都拿不出证据。可疑的迹象实在太多,现在已经无法查证了,这是一个千古之迷,除非当时有人拍下现场录象。她并不想伤害古以笙,而且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不想伤害别人的人却选择伤害,因为在两个人的爱情中,双方的付出不可能平等,更何况,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爱情,只有一个人战胜另一个人而得到某个人的青睐,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受伤。
艰苦地等待了一个月,手续总算办了下来,凌芊踏上了独自去美国的路。在候机厅的时候,她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忽然出现,将她留下,可是,生活不是拍偶像剧,古以笙不是男主角,所以,直到飞机起飞,古以笙还是没有出现。也许,他在尝试将她忘记。
这世界上的事,越是想忘记,就越不会忘记。
在一个意识形态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国家开始新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黑人和外国人并不像美国自己宣扬得那么平等,歧视总是难以避免。凌芊在街头偶尔会发现一些歧视的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倒是街头卖艺的黑人歌手总是以热情而友好的手势吸引外国人的目光。在新鲜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游子的空虚和惆怅。
凌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间,房东是个死了丈夫的亚裔老太,为人尖酸刻薄,斤斤计较,一分钱都不放过的那种。小说仍旧在写着,继《嗨,医生!》之后,凌芊于前几个月出版了新小说《石头记》,这可不是有意模仿曹雪芹,而是写一男一女因争买一块三生石而相识,不想那块三生石却给他们带来无限麻烦的故事,书中男主角有点古以笙的影子,因为凌芊在创作《石头记》的时候还和古以笙在一起。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给凌芊新的灵感,她着手写一个关于女房客和男房东的故事,和以前有所不同的是,她第一次尝试了姐弟恋的情节,没想到写得还算顺利,编辑对前两章的评价还不错。
她教的中文班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有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有对中文感兴趣的家庭主妇,还有几个叛逆的中学生。一开始,他们之间配合地很是困难,凌芊对美式英语相当听不惯,有时候还得靠那几个大学生翻译,但几个月以后,凌芊耳濡目染的,自己原本英式口语都变成了美式口语,她自己郁闷不已。
夜深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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