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可是,要说跟女人去抢男人,她还有点冲劲,这要让她跟个男人去抢男人,那是万万使不得的。到时候,人没抢到,白惹一身骚,想想都不划算。
两个女人,一想到自己的男人竟然是这样的人,不禁都低下头,默默地伤感去了。夏语雪在那里回味了许久,突然醒过味来了。看着身边的白花花,老半天也没有动静,不禁有些奇怪,斜眼看着她道:“我不开心也就算了,毕竟那人也算是我名义上的老公。你在这里忧郁个什么劲啊?那两个男人,跟你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吧。”
白花花被她说了心事,有些心虚,一面站起身,一面解释道:“我是替你难过啊,年纪轻轻,就离了婚,以后的日子……”
夏语雪听她越说越不像话了,赶紧伸出手,一把位住她的手臂,笑出了声:“你怎么像个古人一样,说这些奇怪的话?你该不会让我说中了,喜欢上了戚印冬吧?”
白花花挣脱了她的手臂,很不好意思,却又嘴硬道:“他长得这么帅,就算我喜欢他,也没什么吧。”
“是没什么,不过,以后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把心系在这样的男人身上,不值得。”
“知道了。”白花花嘴上答应着,心里怎么想,还是让人猜不透。不过,夏语雪也不想再多说什么,自己这堆烂摊子还没的搞定呢,又哪里顾得来别人呢。
想到雷穆说的那些话,离个婚居然得四五年,夏语雪的心就寒得如北极的冰山一样,万年不化。如果她一日离不了婚,就一日不能嫁人。等到四五年后,就算真的离成了,那也早过了三十。一个年过三十还是离过婚的女人,想要再嫁,还要嫁得好,说出去应该会被人当笑话听吧。
这个问题,就像一块烧红的铁,一直烫着她的脚底,却无法摆脱。可是此刻萦绕在她心头的,却是一件更为急迫的事情,那就是工作问题。她成天赖着白花花,吃她的,用她的,住她的,长此以往,就算别人不说话,她自己也没脸再继续住下去了。
偏偏她的寻工之路,却一直很艰难。当初念药学,是贪家里有关系,出来之来好找工作。谁知道,关系不够硬,没能找到如意的工作。自己出去闯荡呢,才发现,这世界根本和她想的不一样。
寻常的医院、药房啥的,那是不用想了。没有关系,连看病买药都受人歧视,何况是去找工。剩下的呢,全是一些江湖骗子的工作。无非就是向人推销保健品,骗无知老头老太上当买药,然后得提成。
夏语雪虽然自认为不是天使,却也不想赚那昧心钱。被骗的人,多数都是平头老百姓,攒那么点钱也不容易,用来买那些吹上天的“补药”,想想也觉得心酸。可是除此之外,她也想不到合适的工作,毕业后混了很久,才算在一家公司找了个文员的工作,干着跟自己的老本行,完全无关的事情。
雷穆找上她相亲的时候,她正好在公司里混得不开心,辞职在家。后来两人进展顺利,很快领证结婚,她不更没有为工作烦过心。反正进了雷家,能不能出去工作还是未知,她又何必自寻烦恼。
如今工作丢了,男人也让她给扔了,重新踏上社会讨生活,夏语雪愈发地觉得,实在不容易。别说找个对口的工作,就算找个勉强糊口的,都有大把的人跟她竞争。她那点可怜的工作经验,基本上是拿不出手的,混得简直比刚出社会的大学生还要惨。
人大学生,是因为客观条件,才没有工作经验。而她毕业几年,居然也一无所成,更是沦为别人的笑柄。这么些天的面试下来,她已经彻底地看明白了这一点。
不过,天无绝人之处,正在夏语雪一筹莫展,几乎要向雷穆缴械投降时,一个好消息突然砸在了她的头上。一家出版公司的老板,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马尿喝多了,居然大开慧眼,认定了夏语雪是个人才,把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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