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页
  • 书架

《大明残云》

第二百六十九章 危机四起(二)
专门化的抵押放款;或是由商铺,私人所兼营的一般的抵押放款。从抵押借贷看,有以金银首饰、古玩、名人字画为质者,有以日常衣物、器皿、工具甚至以牲畜为质者,种类极多,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特殊的东西。总体上说,地主,商人,官宦,豪门之家以前者居多,一般的农民,匠人及一些下层文人则以后者为多;第二种则是信用借贷,即由商铺、私人所兼营的一般的抵押放款,这种放贷主要是看个人的“实诚”,信誉越高,所能贷到的银钱也约多,但风险也更大。

    而这两种方式却有着致命缺陷的。首先是朝廷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子,来给百姓提供银钱,百姓也就无法从朝廷衙门那里获得这种银钱;另一方面,朝廷在治理上,更习惯于用道德来代替律法,这样直接的后果乃是私人观念遭致破坏,商业律法不存,故民间渠道普遍缺乏,百姓难以从市面上获得公允的“银贷”。

    由于在传统的农业帝国中,受气候条件的制约,从事农业生产从而获得收入具有鲜明的季节性,但支出在整个农历年度平缓展开并极有可能受到一些偶然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一般农户而言,大多数时候就可能会经常性地面临入不敷出之困境。然而一旦借方由于急需而不得不借入极高利率的银钱,那么就无异于饮鸩止渴,在多数的情况下无法最终偿还银钱,并丧失以资抵押的土地。

    高利贷显著扩大了社会贫富差别,长此下去,最终损害整座帝国大厦赖以存在之根基也未尝可知。因此毫不奇怪,朝廷曾试图对民间自发的高利借贷行为予以限制,规定这种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三分”,而且“不论借款时间之长短,利息不得逾本金之半。”

    然而,高利贷的涉及面是如此之广,以至于衙门的规定几成一纸具文,从来未能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如果说早期的高利贷者主要集中于豪绅富户及其代理人青皮光棍,那么随着借款需求的日益不能满足,稍有积蓄的自耕农因为有利可图也就会“设法把积蓄贷之于亲戚邻舍以取得利息。”当然,为保险起见,按例要求借方以其部分田产作为抵押。

    沉默了一阵后,段鹏开始面不改色的问道:“银票的最终流向去了哪里?”

    “城池里的院子;铺面;各地的土地。现在这些东西是一天一个价,都在疯涨中,我来昆明时的一个小院,不过才五百两银子,现在已经涨到了一千两了,鹏哥,反正我是住不起了,等着你来给个小院算了。”甄一乐笑着说道。

    “鹏哥,现在的问题是,有了这么个“赚钱”法子,商家,百姓们都参与了进来,哪有这么好赚钱的生意啊?很多商家都纷纷不做买卖了,专干这事来了,已经引起了混乱了,有些人甚至是凑银钱来一起做,而最近大理那边,有些“主事”的,卷了银票就跑了,让参与进来的百姓血本无归。”刀岩叹气的说道。

    闻听刀岩此话,段鹏的脸色陡变,只见他抬起手掌,“啪”的一下拍在了其身前的桌面上,厉声说道:“伟诚,提刑按察使司立刻下文,通令各地衙门,全力缉拿这些“卷银携逃”者!抓住一个就重处一个!”

    “是!就交给黄真去办吧,他擅长这些的。”段伟诚木然的说道,丝毫没有看其他人的脸色,在他看来,执行段鹏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而沐天波等人,更是一声不吭,这种麻烦事,在他们看来,最好段鹏能一个人去平息最好。

    “鹏哥,其他人是不是也全抓起来?”甄一乐跃跃欲试的问道。

    “不可!”段鹏说完,把脸转向沐天波,道:“黔国公,这事本是我们的纰漏,没有能给百姓提供一个解决的办法,又岂能把问题全归罪于他们呢?而这些商家,放贷者,也没有错!商人逐于利,这是天经地义的!我们只能把这种错误的执政方式进行修订,更是要把这些商家们引导纳入我们掌控之中,这才是大道。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页
Copyright shukugu.com 返回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