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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十六章 巧合
形象——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案情真相大白。由于这个角色塑造的极为成功,所以在英国掀起一番热潮,茶余饭后,很多人都以阅读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探案小说为乐趣,并将讨论故事中的案情做为日常朋友聚会时的谈资,社长去英国留学时,正是这股热潮最高的时候,所以她也就自然而然成了福尔摩斯的崇拜者,迷上了推理查案,回国以后,便开办了这家侦探事务所,以实现自已成为侦探的梦想,之所以取名‘贝克’,就是取‘贝克街221号’之意,她是希望这家侦探社也象福尔摩斯那家侦探社一样,成为传说中没有不能解开案件的神奇之地。”

    书卷气的年轻人看样子虽然不太擅长交际,不过显然是一个肚子里很有墨水的人,一旦开口说话便是神采飞扬,滔滔不绝。

    “哦,原来还有这样的典故,呵呵,你们的社长还真是一位很有个性的人。能够留学英国,而且还可以能够在这样的地段开侦探事务所,她家里的条件应该非常不错吧?”点了点头,我笑着问道。西方文学,我没有读过,也没有兴趣,如果谈论的话题是《狄公案》《施公案》《洗冤录》之类的书藉我倒是可以配合一下儿,但现在说的是‘福尔摩斯’......,以我那可怜的,只会几句‘哈啰’‘拜拜’‘古德耐特’之类词句的英语水平,还是藏拙为妙。

    “呃......,呵呵,是呀,社长家里的条件的确很好......,对了,刚才你说有事情要办,不知道是什么事儿,能不能跟我们说说,说不定我们还能帮上什么忙呢。”

    提到李茹男的家庭情况,三个人的神色都是稍稍一变,显然,他们都不想接着这个话题说下去,大胡子年长,社会经验最丰富,呵呵一笑,便把话题岔开。

    “噢,没什么不能说的。我刚到北京不久,打算找个地方住下来。旅馆饭店那种地方人太杂,因此想找出租的闲房。刚才在一家茶铺听说筒子胡同里空房出租,所以就找过来看看,没想到离你们侦探事务所这么近,所以就顺便上来看看。”所谓客随主便,人家主人既然不想讲,自已也没必要非知道不可。好奇心害死猫,早晨喝豆汁的经历已经告诉我这句话的正确,做人,还是安份一点儿的好。

    “嗐,原来您是要找筒子胡同的房子呀,怎么不早说呀!”刺猬头年轻人猛的一拍大腿叫了起来,另外两个人脸上也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呃?怎么个意思?”我奇怪问道。

    “呵,您先来这儿就对了,跟您说吧,您要找的地方就是我们几个现在正在住的地方,那儿的房东是一个老学究,清末中过秀才,满口的之乎者也,没事儿就喜欢拉着我们聊天儿下棋,关系好极了,前几天,原先住东厢房的人搬家,房子就空了出来,老先生还委我们帮忙找找,看看有谁租房呢,没想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功,结果您这就自已找过来了。”刺猬头笑道。

    还有这么巧的事儿?呵呵,难怪有人说,北京很大,世界很小。

    听说还有可能做邻居,屋里的气氛变得更融洽了,三个人争先恐后介绍着出租房的各种好处,直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好象如果我不租下这间房子,那就是我的损失。

    我微笑着听着他们的介绍,偶尔还插上几句问问各方面的细节,所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如果有这样几位邻居其实也不错。

    “废物!”

    我们几个聊的正在投机时,突然,从隔壁房间传来一阵充满怒气的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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