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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征服史》

第四十六章 乱象(三)
打磨得如镜子般闪亮的全幅胸甲。这种用比明光铠上的两块护心镜还要大的铁板打造的胸甲,是东海骑兵的制式盔甲,天下间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徐庆?!”

    “庆哥?!”

    岳飞和岳翻同时认出了东海骑兵打头的那人。

    徐庆,还有一个叫姚政的,都是岳飞在汤阴县的乡邻,自幼与岳飞熟识,再加上王贵,几人少年时都是在一起撵鸡惹狗的兄弟。早前王贵衣锦还乡后,徐庆、姚政便跟着他去了东海,这两名原本应该成为岳家军中将领的成员,如今却在东海军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想不到今天会在沧州道左相逢。

    “岳大哥,翻哥儿?”徐庆也认出了岳飞、岳翻,也是一脸惊讶,连声问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你们投了宋军了?”

    “我们是送人去天津。”岳翻笑着答着,“庆哥儿,你呢?”能在旅途中巧遇少时的兄弟,他心中又惊又喜。

    “我是来追人的。……岳大哥,翻哥儿,你们可曾见着一队三十多人的骑兵?穿着宋军甲胄的,领头一人用的三尺多长的大弓。”

    “见过!打头的是叫李成罢?雄州的。”

    “没错!就是他!”徐庆一声大叫,连忙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见的,他们又往哪里去了?”

    岳翻指了指身后的路,“一个时辰前他们刚刚过去,还追杀了我一阵,若不是大哥,我小命就丢定了。”说起方才之事,他还心有余悸,“庆哥,你追他却是为何?”

    听到岳翻问起,徐庆的声音一下冷狠起来,“李成那厮本带着一彪人马来投天津,但他听说要将他的队伍打散整编后,便不肯留下来了……”

    听到这里,岳翻看了看他兄长,心里敬佩不已,没想到他对李成来历的猜测竟是有如目见。

    “……他走便走了,我们也不会拦他,只是他千不该,万不该,就不该杀了几个不愿跟他走的。既然那些雄州人来投,就是东海子民。天津虽是来去自由,但也容不得屠杀我东海子民的凶手能扬长而去。今次小弟出来,就是要将李成带回天津,死也好,活也好,都得带回去。谁敢收留他,就是我东海死敌!”

    徐庆说得咬牙切齿,岳飞听着却心中不快,脸色微微一沉:“不去杀金虏,反来追逃人。庆哥,你家将军真是有闲……”

    “若不是因天津城中兵力空虚,李成那厮如何能逃掉,也用不着小弟出来追!”徐庆抬眼对上岳飞,脸上露出傲然自豪的笑容:“好教岳大哥得知,如今我天津城中主力……正在平州城内!”

    注1:按照岳武穆之孙岳珂在《鄂王行实编年》中的说法,在宣和六年,岳飞结束了为父守制的三年后,曾经投‘平定军,为效用士,稍擢为偏校’。到了靖康元年,还参加救援太原的战斗,并立下殊勋。不过经过宋史大家邓广铭先生的考证,这种说法并不靠谱,至少在靖康元年腊月投奔赵构的大元帅府之前,他的行踪无法认定。孰是孰非暂且不论,不过为了行文方便,本书采用邓先生的说法。

    注2:就算是岳飞的孙子,也只是说,岳飞的箭术和枪法是一县之冠。同样是李成,在金史中,虽然是个没有民族气节的反复小人,但带起兵来,虽然不如岳武穆,却也有点名将风范。金史说他‘在降附诸将中最勇鸷,号令甚严,众莫敢犯。临阵身先诸将。士卒未食不先食,有病者亲视之。不持雨具,虽沾湿自如也。有告成反者,宗弼察其诬,使成自治,成杖而释之,其不校如此。以此士乐为用,所至克捷。’而李成的个人武力,被称为‘勇力绝伦’,也是能开三百斤硬弓的高手。不过李成毕竟不是岳武穆的对手,岳家军的起家就是打的在江淮劫掠的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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