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战,让他的健康愈加恶化,那次得了‘败血病’后,便一直没好,精力大不如前,只是他太好强,一直强撑着不愿告诉别人,”唐鹤征道:“到了今年更是浑身浮肿,举箸提笔诸多不易,且时常陷入昏迷,父亲知道,距离大去之期不远矣,这才上疏乞骸骨,上个月终于获准,这才离开宁波回常州老家……”说到这,这个与他父亲容貌极为相肖的青年,已经泣不成声,再也说不出来了。
这时候,舱里的老家人出来道:“中丞,我们老爷醒了。”沈默拍拍唐鹤征的肩膀,走进了船舱里。
沈默怀着悲怆的心情进去,却没有闻到浓重的药味,也没看到床上有人,甚至连被褥都整整齐齐,不像躺过人的样子。但唐顺之确实是在屋里,他穿着布袍端坐在软椅上——那布袍虽然半旧,却象崭新的一样折痕分明,熨帖的穿在唐顺之身上,即使最华贵合身的锦袍也比不了。
唐顺之的面容清矍,双目深邃,正带着淡淡的微笑望着他的师侄,那翩然的风度令人如沐春风,就像别人跟沈默接触时的感受一样。
在这一刹那,沈默终于明白,原来自己一直以来,不知不觉的,都在模仿着这位潇洒倜傥、温润如玉的师叔……但始终还是不如人家原版来的挥洒自如,总能找到些许斧凿的痕迹。
眼前的一切,让沈默不由脱口道:“师叔,莫非您消遣我?”他的意思是,你真是长病吗?怎么不吃药,也不卧床呢?
唐顺之淡淡一笑,缓缓伸出拢在袖子中的双手,沈默刚刚放松的心情,一下子沉下了去——只见那双手,已经完全浮肿得发亮发黑,连指甲都脱落不见了。
~~~~~~~~~~~~~~~~~~~~~~~~~~~~~~~~~~~~~~~~~~~~~~~
唐顺之将双手拢到袖中,淡淡笑道:“你师叔就是这么个死要面子的人,就是死,也得体体面面的,那种僵卧病床,便溺不禁的等死,我可不能接受。”
“那也总得吃药吧。”沈默轻声道。
“人生而有命,这是个定数”唐顺之淡淡道:“不到大限,阎王勾不走我;到了大限,华佗留不住我,又何苦要喝那些败胃口的黑汤子?还不如这样好,至少屋里清洁,我也有胃口吃喝点好的。”看到沈默双目通红,他又轻声安慰道:“拙言不必如此,有道是有生皆苦,人从降世便嚎哭而来,一生经历过多少苦难折磨,而今我终于要卸下一切重担,魂游天地四方,怎能不欢笑而去?你也要笑着送我才是。”
唐顺之,字应德,号荆川,出生在常州武进,其祖其父都是进士出身,全都官至知府以上,乃是地地道道的书香门第,名门公子。他更是天资超人,刻苦好学,十六岁中秀才,二十二岁中解元,次年中贡元,虽然在殿试时,与状元擦肩而过,却也取得第四名‘传胪’的佳绩,年方弱冠便取得如此成绩,他足以让天下读书人顶礼膜拜。
他的主考官是那位靠‘大礼议’鹊起的张璁,张首辅对他又分外器重,他仿佛踏入了仕途的快车道,时人都说,他能够十年后便登阁百相。但少年得志的唐顺之,有着不可避免的冲动与自视甚高,他深恨张璁发起大礼议,导致满朝刚直之臣或死或贬,从那时起朝中正气荡然无存、阿谀攻讦者纷纷上位,所以不齿与张璁等人为伍,一年后就告病回乡,躲进山里苦读圣贤之书。
而后又给母亲守制,直到五年后,他才奉父亲之命,重回朝廷,在翰林院任职不到两年,眼看着国事糜烂,朝中暗无天日,他终于忍不住在集会中批评张璁弄权、以致宵小当朝。这彻底激怒了气量狭隘的张璁,决定给这个心高气傲、不识抬举的后生,一个最严厉的处分——革职为民,永不起用!
这一年,他才二十八岁。
五年后张璁下台,依照惯例,凡是被张阁老打倒的,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