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冒出一句,让李准奕不由投去了目光,只看到克里斯托弗?诺兰脸上的笑意,李准奕瞬间明了,看来这才是克里斯托弗?诺兰今天所谓的礼物了。难道史密斯?弗兰克是做房地产的?
李准奕脑海里在想着,嘴上却立刻接到,“为了公共安全,我倒是想购房置产来着,可奈何洛杉矶寸土寸金,我这个新人哪买得起房子,也只能一直窝在单身公寓里了。”这是大实话,却被史密斯?弗兰克立刻嘘了回来,一脸的不相信。
去年“奕家族”经历了东方神起的动荡,又有Beast和IU的出道,流动资金其实并不多。但那是“奕家族”,说到李准奕自己身上,他要买房子还是有足够钱的,四部电影的片酬、票房分红,除去电影公司分成、经纪公司分成——扣还是要扣的,即使是左口袋出右口袋进,还有税收之外,李准奕目前自己名下的资产两三千万美元还是拿得出来的。要说的话,李准奕也是千万富翁了,当然这个社会亿万富翁都不值钱了,何况只是千万富翁而已。还有,今年“月食”和“盗梦空间”上映之后,片酬和票房分红到账之后,李准奕要在比佛利山购房置产,虽然紧一些,但还是有资本的。所以,史密斯?弗兰克的“嘘”也算是有道理。
李准奕至今没有购买房子,最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想买,但没有人肯卖。好地段好景致的房子可不是那么容易找的。
“如果要买房子,你打算在哪买?”问话的是丁绍光。
“我倒是想在伯克利买房子,图个安静,离父母也近。”李准奕说的是实话,“不过现在家里许多人都在洛杉矶,我自己估计也长年要在这里工作,打算在这里买套房子。经纪人跑了几回房产中介,但看到的房子总是不满意,所以一直都没有去看房。”
“哦,没有在比佛利山庄购房的打算?”史密斯?弗兰克满面笑容地说到,比起刚刚见面时的稍显拘谨,现在他显然放松了一些些,“克里斯和艾玛的房子不就在那儿,你去那住也刚好是邻居,搬家的时候有个苦力使唤。”史密斯?弗兰克的打趣,得了克里斯托弗?诺兰一个白眼,还有李准奕的两声轻笑,“我和丁在比佛利也有房子,还有无数的大牌艺人,你住那里,串串门也是方便的。”
说起比佛利山庄,它其实是一个小镇,好莱坞超过七八层的艺人在那里都有房产。这个小镇不仅距离好莱坞十分近,而且风景秀美、治安情况稳定,所以越来越多的艺人都在这里聚集,也让这个镇几乎要成为明星镇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里因为艺人而成名之后,影视圈之外的名人和富人也都接踵入住这里,也让这个小镇成为了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克里斯托弗?诺兰是前者,因为离好莱坞近才住这里的;史密斯?弗兰克和丁绍光就是后者,在这里也购置了房产。
李准奕却是笑了起来,“住哪还不是一样住,如果是为了名和利住那里,我倒觉得没必要。要在那里购置房产的唯一原因,也应该是对房子满意,而不是因为那是身份的象征。”李准奕才不过二十三岁而已,能够有此见识,的确不容易。史密斯?弗兰克和丁绍光都看了克里斯托弗?诺兰一眼,想来是觉得,克里斯托弗?诺兰眼光真不错。
“我经纪人倒是十分希望我搬去那里,觉得去好莱坞十分方便。”李准奕彷佛没有看到史密斯?弗兰克和丁绍光的视线一般,他不是为了奉承才刻意说这些话的,都是他的真实想法,所以他还是接着自如地说到,“不过碰了不少壁。现在想在比佛利买房子,也不见得就有人愿意卖。我倒是祈祷有人资金周转不灵、或者破产需要卖房了,这样还可以便宜我一点,让我省点钱。但偏偏不如愿啊。”
这话成功地让史密斯?弗兰克拍掌大笑起来,李准奕这直白的想法着实太过实际,也太过可爱了。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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